文明乡风助推乡村振兴
2021-08-25 11:01:32

  “通过签订赡养协议,把赡养的义务明确化,儿女们比以前看望得勤了、更孝顺了,俺的收入也稳定了。”近日,顾集镇李翠村七旬贫困老人李丙臣看着手中的赡养协议,满脸幸福。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养儿为防老”,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有许多子女存在不孝行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一些家庭,子女较多,无人主动赡养老人,或子女间互相推诿,导致老人得不到很好照顾,甚至争着把自己的父母当上“贫困户”。老人们或是亲情牵绊,或是不懂法律,只能看着子女们不孝而无可奈何。


  去年以来,顾集镇对因不孝致贫的现象进行了深入摸排,并咨询法律顾问以及结合移风易俗工作,针对贫困户中需要依靠子女赡养脱贫情况较多的实际,将贫困老人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和助推脱贫攻坚相结合,确保贫困老年人实现脱贫、安度晚年。截至目前,该镇已与1000户贫困老人及其子女签订赡养协议。


  前期,该镇通过摸底,全面掌握了辖区内贫困老人经济收入、土地、劳动能力、身心健康、子女构成等情况,精准掌握老人供养状况,各村根据实际,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定赡养协议。协议中不仅涵盖经济保障,还包括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内容,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老年人与其子女签订协议。通过签订《赡养协议书》,约定了赡养人应尽的义务,实现了老人亲情供养的量化、合约化,构筑了通过养老敬老实现老年人精准脱贫的底线。


  在签订赡养协议的策划之初,各村利用“四会一约”组织,发动德高望重、有领导力的党员2-3名,热心公益事业、为民服务意愿较强的群众代表2-3人,积极参加这项工作;实行党员联户制度,村干部和能力强、威信高的党员重点联系贫困老人,确保联系全覆盖。同时,要求党员联户责任人每月到联系对象家中了解需求和真实情况,监督子女赡养行为。


  顾集镇还结合“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把孝老爱亲重点写进村规民约,并计划把村规民约编排成“三字经”,内容紧贴农村生活,通俗易懂,便于记忆。各村在“三字经”的基础上,再依据实际情况制定《村规民约》细则,通过这种介于法律与道德之间的自治规范,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推进村民自治自律。


  “上个月举办的孝心文化艺术节,不仅是一场活动,更是一场净化心灵的仪式,脱贫攻坚与文化相结合,深挖‘文化扶贫’的作用,对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该镇宣传委员说。


  据了解,顾集镇还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建立镇领导包点制度和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营造诚实守信、勤劳节俭、爱护环境、孝老爱亲、和谐邻里等文明健康的乡风民风。通过修订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等措施,遏制农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之风,提倡文明、节俭、廉洁办喜事,摒弃攀比铺张的陋习。目前,全镇共评选出好媳妇、好婆婆等最美人物200余人。


  下一步,该镇还将选树孝善养老典型,凝聚孝善养老的正能量,广泛开展志愿敬老爱老服务行动。同时组织编排创作一批反映孝德内容的文艺节目,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孝善文化活动,以文明乡风推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


  (赵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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