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季度颍州区相关部门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会
2021-08-27 11:24:30

颍州区“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颍州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 黄智军

发布单位:颍州区税务局

主持人: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程贵才

参会媒体:阜阳广播电视台、阜阳日报、阜阳新闻网、阜阳公众网

 间:2021年4月20日

点:区政府二楼一号会议室

  近年来,颍州区税务局在上级税务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为服务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聚焦群众诉求,释放政策红利
  (一)群众诉求快响应。一是推广税企直联互通平台,实现沟通零障碍。开展线上方式辅助办税,推广税企直联互通平台,实现远程帮办、问办结合。依托平台打造集“实时提醒、精准推送、智能应答、办税引导、快捷交流”等多维一体的线上网格化税收服务新模式,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的、集约化、专业化的税费服务。截至目前,税企直联互通平台共5527次下载。二是落实“好差评”制度,实现服务零矛盾。积极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评价,建立全面回访制度。做好好评数据随机回访、差评数据逐条回访工作。对纳税人的差评服务,深入分析,及时改进纳税服务措施,动态推出纳税人意见建议针对性整改举措,回应纳税人关切,疏导和化解征纳矛盾,形成持续改进的良性循环,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正当权益。区局办税服务厅现已安装13台“好差评”评价器,今年以来,共收到3755条“好差评”服务评价,好评率100%。
  (二)优惠政策直达享。一是推动“减税降费”应享尽享,助力复工复产。抓细配套措施,抓好宣传辅导,抓严监督考核,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惠及全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今年以来,共办理各项退税3523笔,退税金额4676.82万元。二是实施“银税互动”扩围提速,助力解难纾困。完善评价机制,优化纳税信用评价规则,落实纳税信用修复机制,引导纳税人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深化对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结果的分级分类运用,方便纳税人依据信用积分等指标自主选择税务代理等涉税服务。截至目前,通过“银税互动”为87户次资金困难企业办理信用贷款1.36亿元。
  二、聚焦服务难题,提升办税体验
  (一)专区服务优体验。优化个税汇算,制定我区《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方案》,设置年度汇算服务专区。增加必要标识和路线指引。在专区摆放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的年度汇算宣传材料,帮助纳税人快速了解年度汇算有关政策。建设更大规模咨询辅导团队,向纳税人讲解个税热点问题,如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扣除方式、扣除标准等政策特殊规定,以及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软件操作指引。对于不会使用个税APP的纳税人,现场辅导其安装客户端,填写相关资料,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专扣红利。截至目前,专区共计解答涉税咨询800余条。
  (二)便捷办理提质效。一是“网格化”精准服务,助推专票电子化。推行电子发票,对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立网格化服务团,完善专票电子化全流程网格化精准服务机制。负责对辖区内试点纳税人的电子发票首次开票以及首次受票进行提供全流程办税服务、政策解答、业务咨询、技术机制和需求响应等“一对一”精准服务,确保电子专票试点纳税人“能开票、开好票,能受票、受好票,有诉求、随时应”。二是 “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实现办税便利化。推广“线上办”,大力推行网上办税、扫码预约办税等非接触办税方式。积极宣传电子税务局、皖税通等“掌上办税”方式的便利性,实现纳税人97%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让“少走马路”成为常态。截至目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6大类444个服务事项,其中“全程网上办”事项共有431项。推进“一次办”,持续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办税指南,推广“安徽税务一次办”微信小程序,推行容缺办理制度,一次办结事项占比超过90%。
  三、聚焦部门协作,推动信息共享
  (一)信息互通减资料。推动信息共享,对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丰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清单,加强数据共享,及时有效获取第三方数据资源。推进税务备案信息与银行同步共享,进一步优化服务贸易对外支付流程。完善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管流程。完善资源环境税收外部数据采集应用功能。
  (二)部门协作促联办。深化部门协同,健全完善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医疗保障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选择典型企业试点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为企业提供免费数据支持。强化部门共建,依托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共驻,推进社保缴费业务和社保、医保经办业务“一厅联办”。贯彻落实不动产交易税费集成办理规范。
下一步,颍州区税务局将坚决落实落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扎实开展2021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创新纳税服务举措,持续规范执法行为,为服务推动新阶段现代化幸福美丽颍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颍州区加快工业发展招商引资扶持意见》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区经信局副局长 杨永丽

发布单位:区经信局

主持人: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程贵才

参会媒体:阜阳广播电视台、阜阳日报、阜阳新闻网、阜阳公众网

 间:2021年4月20日

点:区政府二楼一号会议室

 

 

日前,颍州区出台《颍州区加快工业发展招商引资扶持意见》(以下简称《扶持意见》),旨在抢抓融入长三角、高铁全覆盖机遇,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外来投资者来我区投资兴业,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适用对象:适用于绿色食品、智能家居、机械电子及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其他类工业招商引资项目。

二、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产业定位。在吸收先进地区和周边县市区各类政策精髓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毗邻园区改革后,颍州围绕“主攻三产、优化二产、提升一产”的产业发展要求,对颍州工业现有的招商政策进行融合、整合,使之更适用、更接“地气”。

二是突出颍州特色。针对我区重点产业发展中的短板弱项,不仅按照“降低投资门槛,提高了奖补力度”的理念,对厂房建设、用地保障、财税贡献等固定资产资金投资进行政策扶持,还结合重点扶持产业特点,对洁净厂房建设、物流运输、转型升级、投资服务等扶持政策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确保政策更加务实管用。

三是突出政策时效。《扶持意见》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有效期2年。有效期届满后,有效期内已满足奖励和补助条件的,政策延续至执行完毕。有效期届满或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发生变化,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

三、重点政策

(一)支持厂房设备投资。对固定资产投资6000万元以上、投资强度150万元/亩以上的新建工业项目,按厂房、设备(不含土地费用)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其新购生产性设备给予实际投资额25%的奖励。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自投产经营之日起,按其对地方可用财力贡献额度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前3年每年给予100%奖励、后2年每年给予50%奖励。

(二)支持购买租赁标准厂房。对入驻颍州区各园区标准厂房,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200元/平方米以上的项目,购买自用厂房的按厂房购置价格的10%给予奖补。对入驻颍州区各园区标准厂房,年纳税150元/平方米以上或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200元/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工业项目,按当年租赁价格给予全额奖补,连续奖补原则上不超过2年;自投产经营之日起,按其对地方可用财力贡献额度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前3年每年给予100%奖励、后2年每年给予50%奖励。

(三)支持土地集约用地。对新增固定资产投资6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150万元),根据企业建设的厂房容积率计算,容积率在1.0(含1.0)到1.2(含1.2)之间的,按照计容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奖补;对多层厂房容积率超过1.2的新建项目,超出部分按计容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奖补。企业建设层高在4米以上的视为多层厂房,其中层高达8米的,视为2层厂房;层高达12米及以上的,视为3层厂房。

(四)支持保障重大项目用地。对重点产业类工业项目或经认定为成长性强的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参考项目产业类型、落地成本、投资进度、经营效益等,按照实际用地每亩给予5万元-9万元的奖励。

(五)支持洁净厂房建设。对于战新产业、高新技术、绿色食品等企业,经认定的百级洁净厂房、千级洁净厂房、万级洁净厂房、十万级洁净厂房,分别给予每平方米1300元、1100元、800元、500元一次性奖补(与固定资产投资补贴不重复享受)。

(六)支持降低物流运输成本。对新建工业企业,五年内实现年上缴税收在300万元以上的,可对企业货物物流运输费用,按照年物流运输费用总额10%的比例给予补助,每年补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七)支持投资服务保障。为投资企业提供“一站式、全程化、终身制、保姆型”服务。对企业高管在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四、专项支持:明确鼓励招大引强,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单体项目或主导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且产业链上多个配套项目投资总额合计5亿元以上的产业类项目,主导性强、带动力大、支撑作用明显的“园中园”项目,其他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五、政策申报:《扶持意见》由区经信局、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本政策所支持的项目,在项目达到奖励条件后,由企业向所在园区提出申请,企业所在园区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同意后及时兑现。规定中涉及到的补贴、补助、奖励等扶持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2021年第一季度全区商事制度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王晓东

发布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主持人: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程贵才

参会媒体:阜阳广播电视台、阜阳日报、阜阳新闻网、阜阳公众网

 间:2021年4月20日

点:区政府二楼一号会议室

 

商事制度改革7年来,全区新增各类市场主体83080户,其中企业35549户、个体工商户47531户,占全区实有各类市场主体80%。2021年第一季度全区新增各类市场主体3032户,其中企业777户,与去年同比增长24.7%;新增个体工商户2255户,与去年同比增长193.6%。

一、扎实服务企业开办

1.简化登记材料。企业开办登记时登记材料由原来的9份减少到6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申报承诺制。积极实行“照后减证”严格执行前置审批。

2.拓宽登记渠道。一是线上办,企业开办实现“一网通办、一日办结”。二是线下办,主要包括“邮寄办”“预约办”、现场办。三是智能办。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个体工商设立登记自助办理、自主申报、智能审批系统,5分钟领取营业执照,实现同区同办,满足不同市场主体的登记需求。设置企业设立营业执照自助打印终端设备,新开办企业领取营业执照时可自行打印。

3.压缩办照时限。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一窗受理、一日办结”“最多跑一次”等措施,设立实体政务大厅“一窗式”服务窗口,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融合在一起,申请人办理企业开办事项只需填写一张表格、提供一份申请材料,实现“综合受理、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发照”,一日办结。

4.完善退出机制。大力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完善企业退出机制。注销登记公示时限由法定的45天减少到20天,注销登记材料减少2份。印发《颍州区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简易注销登记原则、明确简易注销登记范围、明确简化的登记程序、明确强制注销救济途径,有效解决个体工商户登记只增不减、长期存量过大、不能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影响分析和决策等问题。

5.食品许可承诺办。一是对申请人申请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或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变更许可或延续许可,推行“告知承诺制”。二是申请人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时只要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在延续换证、变更等实行告知承诺。三是申请承诺符合标准条件的,实行形式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6.证照分离全覆盖。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解决企业“不准营”问题。3月1日起,对“直接取消审批”和“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不再实施审批管理,改为备案的事项及时纳入“多证合一”改革。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制定告知承诺书参考文本,方便群众办事使用,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按调整后的办事规则和材料规范进行审批。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今年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目标是持续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严格落实“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综合监管机制,坚持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为手段,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切实提升监管效能,着力打造“互联网+监管+信用”的综合监管闭环。

1.制定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商改联席会议的牵头作用,指导全区商改成员单位制定2021年度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更新“一单两库一细则”。

2.加强信息归集。积极推进公共信用信息规范归集共享,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成员单位执行全国统一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认定标准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健全和完善失信行为信用修复机制。

3.查处无照经营。一季度,立案查处无照案件4件,向有关部门抄告企业18户次,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行动2次,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

4.实施联合惩戒。充分发挥信用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作用,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对被列入异常名录的各类市场主体和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示,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2021年第一季度颍州区河长制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区水利局副局长 李松涛

发布单位:区水利局

主持人: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程贵才

参会媒体:阜阳广播电视台、阜阳日报、阜阳新闻网、阜阳公众网

 间:2021年4月20日

点:区政府二楼一号会议室

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区河长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通过“清四乱”“四无”专项行动等整治活动,组织人员对重点区域进行认真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敢于碰硬,依法整治,切实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以及侵害河湖安全运行、危害河湖生态健康的违法行为,全区重点河段基本达到污水无直排、堤岸无损毁、河面无杂物、河内无违建的“四无”目标。自2017年河长制工作全面推行以来,颍州区河长制工作2017年—2020年连续四年获得全市河长制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一、扎实履职,以巡促改

2021年以来,区河长办充分发挥调度职能,对巡河工作做出详细部署要求,在巡河节点前提醒区、镇、村三级836名河长积极履职尽责,开展巡河工作。截至目前,各级河长利用省河长通APP共开展巡河4635人次,远远超过省、市河长办要求的巡河频次;针对巡河发现的问题进行网上交办、及时解决,整改到位15个问题,真正做到巡改结合、真查实改,持续促进我区河湖面貌有力改善。

二、全面排查,以改促治

一是按照省、市总河长令的精神,结合实际,印发《颍州区第2号总河长令》,开展“清河清湖”专项行动,通过召开推进会、下发提示函等方式,要求各地立即行动,组织开展全河段全湖区全水域地毯式排查,做到河湖全覆盖。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一单三制”要求,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并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按照规定时限整改到位。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思想认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查摆,强化措施,突出整改,切实解决河湖长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问题河道的督查力度,多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定期不定期暗访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和交办,督促属地政府清理垃圾88吨、排污口6处、拆除厕所2座,做到问题“不过夜,不留宿”。目前,整改工作正在扎实推进中。三是扎实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督促各地加班加点排查农村沟河塘黑臭水体情况,组织人员认真审核排查数据,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应查尽查。通过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修复农村水生态环境系统,把农村建设成为水清地绿天蓝的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四是按照市河长办统一部署,开展河湖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对纳入管理清单的泉河、颍河、小润河和颍州西湖进行全面摸排,压紧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对标对表,严格履行销号手续,确保问题整改完毕。

三、积极协调,以治促转

按照市河长办安排,区河长办积极发挥工作职能,召开临泉县河长办、区河长办、临泉县高塘镇和马寨乡有关人员参加的现场协调会,通过对九龙沟清淤疏浚和污水收集处理工作进行协调,双方将齐心协力共同治理解决九龙沟520米河道底泥淤积和沿河65户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促进河道面貌和水质状况改善,提升沿岸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

下一步工作,颍州区将充分发挥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工作职能,以问题整改为契机,以河长巡河为抓手,推深做实“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同时积极发挥“河长+检察长+警长”的工作机制优势,加大对涉河湖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持续改善全区水生态环境,提升河湖空间管控能力,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

 

 

 

2021年1-2月份全区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区统计局党组成员 芦冬梅

发布单位:区统计局

主持人: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程贵才

参会媒体:阜阳广播电视台、阜阳日报、阜阳新闻网、阜阳公众网

 间:2021年4月20日

点:区政府二楼一号会议室

今年以来,颍州区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及各项工作,宏观经济稳步复苏,经济增长如期高开。

一、工业生产恢复性增长,两新产业增速加快

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6.7%,其中股份制企业增长20.1%。

工业总产值分行业看,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涉及的15个大类行业中,12个行业保持增长,2个行业增速下降,1个行业增速持平。其中,食品制造业增长120.3%,印刷业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增长90.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83.7%,家具制造业增长74.7%。

从新兴产业看。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9.9%。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69.3%,高于全市2.3个百分点。

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快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势头良好

1-2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0.5%,高于全市13.5个百分点。其中,第三产业投资增长51.1%。

分行业看,农、林、牧、渔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增长一倍以上。

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3.5亿元,同比增长64.3%,增速高于全市32.7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面积27.8万平米,同比增长268.5%,其中住宅增长242.1%;商品房销售额25.3亿元,同比增长268.1%,其中住宅增长275.9%。

三、商贸市场销售回暖,餐饮回升速度较快

1-2月份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9.5亿元,同比增长23.3%。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完成8.2亿元,同比增长23.2%;乡村完成1.3亿元,同比增长25.6%。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9.3亿元,同比增长22.6%;餐饮收入0.2亿元,同比增长56.0%。限额以上商品类别中,金银珠宝类、汽车类增长一倍以上。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稳增长,金融运行总体稳定

1-2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3.8亿元,同比增长5.7%。截至2月底,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141.0亿元,同比增长11.6%,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188.1亿元,同比增长11.9%。

五、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食品烟酒涨幅居前

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1%,与1月份涨幅持平。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表现为“二升六降”,食品烟酒类上涨3.0%,衣着类上涨0.8%,居住类下降0.3%,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下降0.7%,交通和通信类下降3.8%,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下降1.1%,医疗保健类下降0.3%,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下降6.4%。

总体来看,1-2月份颍州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继续得到巩固和拓展,前两个月整体经济运行延续了去年以来的稳定恢复态势。下阶段,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经济基本盘,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颍州区引进外来投资奖励扶持政策》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王珂荻

发布单位: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主持人: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程贵才

参会媒体:阜阳广播电视台、阜阳日报、阜阳新闻网、阜阳公众网

 间:2021年4月20日

点:区政府二楼一号会议室

2020年12月29日,颍州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颍州区引进外来投资奖励扶持政策》,政策自2020年1月1日执行,有效期2年。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激发全区各单位的招商引资积极性、主动性,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不断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凸显招商引资成效的绩效考核,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颍州区引进外来投资奖励扶持政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及阜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围绕“主攻三产、提升二产、优化一产”的产业定位,为在招大引强和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上提供政策扶持,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认真研究阜阳市最新招商引资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

起草过程中,重点考虑三个方面:一是吸取外地政策制定的经验和做法。二是根据颍州区实际特点,按照“降低投资门槛,提高了奖补力度”的理念,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制定出台《颍州区引进外来投资奖励扶持政策》。三是奖励面广,涉及到鼓励引进楼宇经济、鼓励引进总部经济、鼓励引进工业项目、对招商引资工作实绩的考核通报等多个方面。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1年招商引资工作和激发全民招商氛围,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区招商中心起草了《颍州区引进外来投资奖励扶持政策》(征求意见稿),通过草案酝酿、两次征求意见、分管区长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最终经颍州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随后印发。

四、工作目标

在调动社会各界招商引资积极性的同时,完成2021年度全区招商引资目标任务133亿元,其中工业全年目标任务26亿元,省统全年目标任务74亿元。

五、主要内容

实施招商激励,鼓励社会各界引荐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新项目,对实质性促成一、二、三产类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引荐人,建成投产且经考核认定后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鼓励引进楼宇经济。对落地我区的楼宇经济招商引资项目,根据项目进度对项目引荐人实行分步奖励。(1)项目按合同约定落地后,一个月内给予奖励3万元;(2)年缴税收区级留成部分首次达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按当年实缴税收区级留成部分1%给予引荐人一次性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鼓励引进总部经济。对引进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上市公司、央企,并将企业总部设置在我区的,年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给予引荐人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总部型企业和总部型商务楼宇适用本条款。包括跨国公司、大型企业(集团)总部或区域性营运总部、分支机构(销售中心、结算中心、采购中心、研发中心或办事处等)及具有上述总部性质的落户颍州区实行总部核算的企业及总部型商务楼宇。使用本条款的总部型企业及总部型商务楼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企业入驻颍州区且在本区注册工商、税务登记执照;

②企业为新登记设立企业或新迁入颍州区并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或从区外汇总到区内缴纳税额达总缴纳税额60%以上的本地企业。

③企业入驻后应遵守国家和省市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诚实守信,依法纳税,且书面承诺5年内税收不迁出颍州区。若此期间迁出本区,取消被认定的总部型企业资格,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3.鼓励引进工业项目。入驻颍州区且符合产业主导方向的工业项目,奖励起点为实际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根据项目进度对项目引荐人实行分步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①项目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建设后,一个月内给予奖励3万元;

②项目建成投产后,经考核认定,按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奖励;

4.委托招商可以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给予奖励。

六、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