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2018年修改)
2021-08-25 10:21:40

2016年1月,《临泉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以下简称《总规》)经阜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省住建厅备案。《总规》实施以来,对临泉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但随着乡村振兴、促进皖北地区又好又快发展、南北合作共建皖北现代产业园区、脱贫攻坚等一系列政策方针相继出台,并且随着临泉高速公路加密线建设、行政区划调整,城市的内外发展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要求,2018年6月,我县编制了《临泉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实施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报告认为现行总体规划在某些方面已不适应当前我县城乡发展需要,应当及时修改总体规划,7月我县向市政府申请局部修改总体规划,9月初市政府批复同意我县修改县城总体规划。随后我县正式启动县城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划修改过程中,规划编制单位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及乡镇汇报,征求各方意,并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并于9月23日通过阜阳市城乡规划局组织的专家审查会审查。

规划编制单位按照公众意见、专家评审意见、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意见已将规划成果修改完善。

总规修改主要内容。

本次总体规划修改维护原总体规划中城镇体系规模、城市安全和环境保护、城区空间发展方向、空间形态等框架性内容,在规划年限不变、发展战略定位不变、发展方向不变、生态绿地不减少、城镇建设规模不增加的基础上进行局部调整,提升规划的适应性和科学性。

1.规划期限

近期:2015年—2020年

远期:2021年—2030年

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

2.修改原则

规划2030年中心城区55万人、60平方公里规模控制不变。整体上中心城区北部、西北部建设用地有所缩减,增量部分在泉河流鞍河交口区域。

(1)增加蓝绿空间,优化城区生态网络

以国家级园林县城为目标,规划结合临泉县水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二期工程以及城南片区南湖公园的建设,实现蓝绿空间高占比,优化生态环境,同时也是实现城市宜居梦、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前提。

(2)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城市

结合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对医疗、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福利等设施布局进行优化调整,满足人们舒适、便捷的学习、工作、生活的需求。在城南新区提出建立“15分钟生活圈”,打造五个社区中心,凸显城市新区建设品质。

(3)优化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城市承载力

充分衔接给水、排水、电力、燃气、供热、消防等专项规划,重点落实县域乡镇污水处理厂、城区变电站等市政设施项目,提升城市承载力,满足未来城区不断拓展的发展需求。

(4)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严格管理建控地带

依据历史文化保护相关规范,对省级文保单位沈子国古遗址、老丘堆遗址文保单位本体、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界限进行界定,并提出管控措施,协调周边用地布局。

(5)明确省级特别政策区,保证临庐现代产业园发展

依据临庐产业园总体规划,将其15平方公里明确为县域内其他建设用地,保证临庐现代产业园发展建设。

3.主要修改内容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调整主要集中有十处:

1、姜尚大道与兴泉大道交口区域;2、庐阳大道与光明路交口区域;3、金城路与箭杆南路交口区域;4、泉河流鞍河交口区域;5、临鲖路与俱进路交口区域;6、交通北路与于寨路交口区域;7、高铁片区西侧区域;8、外环南路与白沟西路交口区域;9、外环南路与田丰路交口区域;10、光明路与腾飞路交口区域。

其余局部地区小地块结合1:1000高精度地形图和部分已建项目,针对用地界限和用地性质进行微调,实现城市精细化管控。

(1)姜尚大道与兴泉大道交口区域

结合临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以及项目落地情况,修改减少商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仓储用地,增加工业用地。

(2)庐阳大道与光明路交口区域

结合城南片区城市设计、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南湖公园设计,修改增加公共绿地面积,拓宽于王沟庐阳大道南段的绿化廊道宽度,减少商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将南湖公园北部商务办公用地更改为居住用地。

南湖公园西至城中南路,东至交通路向东200米,南至庐阳大道,北至霞光大道辅道,整体呈L形。总用地面积约55.77公顷(约837亩),其中绿地35.4公顷,水面约20.37公顷。

(3)金城路与箭杆南路交口区域

依据原总规,现状已建有农贸大市场,用地已满足,修改减少商业用地,增加居住用地、仓储用地,并结合箭杆河水系景观带布置公共绿地。

(4)泉河流鞍河交口区域

落实原总规规划意图,城西片区结合泉河流鞍河水系景观资源和沈子国、老丘堆历史文化资源,打造文旅片区。修改增加商业用地、宗教用地,合计约68公顷。针对沈子国遗址、老丘堆遗址严格按照省级文保单位管控要求进行控制。

(5)临鲖路与俱进路交口区域

依据土地利用规划,俱进路西侧均为零散村庄,且距离城区较远,土规中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临鲖路北侧部分区域在土规中属于有条件建设区,有一定开发基础,本次修改减少俱进路西侧建设用地,增加到临鲖路北侧区域,主要布置居住用地,并结合原总规中城西片区重点发展文旅项目的意图,安排商业服务设施。西部减少建设用地约92公顷,北部增加建设用地约53公顷。

(6)交通北路与于寨路交口区域

依据土地利用规划,药厂路东部均为基本农田保护区,本次修改将药厂路以东、于寨路以北区域建设用地取消,保留药厂路以西、于寨路以南区域建设用地,减少建设用地约51公顷。

(7)高铁片区西侧区域

结合1:1000地形图,对现状水系进行梳理并保留,修改增加绿化、水系用地,并结合高铁片区高中建设预留用地。

(8)外环南路与白沟西路交口区域

考虑到外环南路作为城区南部过境通道,为避免城市客运出行交通的干扰,修改将原霞光大道客运站搬迁至外环南路与白沟西路交口,并设置公交首末站。

(9)外环南路与田丰路交口区域

依据临泉县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在该区域内布置小学、初中、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本次按照公服专项规划进行修改。

(10)光明路与腾飞路交口区域

依据城南片区城市设计和中心城区控规,本次在不改变人口用地规模的前提下,对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居住用地布局进行修改,提升新区建设的用地集约度,凸显城南片区的现代化城市形象和宜居宜业宜游的环境氛围。

本次修改后: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置更为集中,土地利用更为集约;

避免了沿街底商的低品质街道景观,更容易打造相对集中便民的社区中心;

利于新城区建设,凸显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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