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向发力”促扶贫领域问责更加“精准”
2021-08-25 14:56:05

  为切实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提高扶贫领域问责工作的精准度,市纪委监委全方位、多环节谋划推进,突出扶贫领域问责严实、精准、重效,确保扶贫领域精准问责。


  加强宣传教育,凝聚思想共识。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大会,认真学习近期关于扶贫领域问责不当事件有关通报以及阜阳市关于扶贫领域精准问责相关精神,印发对受处分人员教育关怀工作暂行办法和容错纠错机制工作方案等文件,重申扶贫领域精准问责的重要性、实际意义和定性要点,督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本着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对扶贫干部既要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防止出问题,又要关心关爱、充分信任、鼓励激励,最大限度激发干部敢于担当、敢打硬仗的积极性。


  认真分析研判,把握目标导向。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到党风政风监督、案件管理、案件审理、纪检监察、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室、派驻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牵头单位相应纪检组等科室以及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专项调研指导,召开专题座谈会,从一线了解情况、排查数据、掌握实情。坚持问题导向和使命引领,着眼工作大局和县域实际,加强统筹谋划,组织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部分业务骨干认真分析研判我市当前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中存在问题和不足,重点从思想教育、业务水平、制度机制、案件把关等方面改善工作,推进有序落实和上率下随,做好案件质量的再监督。


  夯实业务水准,提升问责水平。举办全市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培训班,就如何开展扶贫领域精准监督、精准问题定性、精准执纪问责、精准履行案件管理程序等业务内容进行系统培训,培训期间结合近期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交流讨论,运用业务知识课堂培训和实际案例办理“体验式”学习模式,强化释疑解惑和知识运用,有效提升纪检干部案件办理工作水平。制定抓紧抓好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工作实施方案,聚焦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不到位、不充分、不精准等突出问题,通过“学”“查”“改”“立”等环节,刀刃向内锤炼硬功夫,推动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突出问题立行立改,进一步提升问责质效。


  健全制度机制,完善质量管控。整理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村(居)社区干部轻微违纪行为相关指导意见,明确适用范围及原则、处置方式。转发学习阜阳市规范纪律处分执行工作有关规定,明晰纪检监察、组织、人社等部门和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相关职责,加强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流畅性。由案管室牵头,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监察法》有关规定,梳理信访受理、初步核实、线索排查、立案审查、进度登记、案件审理、移交司法等工作程序,明确办案规则和依据,健全衔接、监督制度机制,进一步优化办案流程,实施科学的质量管控。


  强化梳理排查,实施源头把关。从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管理室抽调业务人员组成专班,对2018年1—10月份已办结的扶贫领域案件进行专项全面复核,坚持有错必纠和严谨把握的原则,强化对案件事实认定、责任认定、处理定性等工作的精准实施。同时,开展扶贫领域案件质量“二次审核”工作,在案件审理室完成案件质量审理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人员对上月扶贫领域已办结案件进行全面的质量复核,确保扶贫领域问责工作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让“精准”二字始终贯穿到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刘腾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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