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下午,颍上县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社会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颍上县民政局有关负责同志通报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有关媒体记者提问。县融媒体中心、颍上发布、颍上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据了解,2019年1至11月份,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079户3209人,保障覆盖面1.2%,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428.78万元;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1588户49865人,保障覆盖面3.9%,,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6526.25万元;全县共有特困人员11750人,累计发放特困人员资金6770.8万元。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679人,集中供养337人,集中供养率50%;全县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24975人,全年累计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金1591.88万元。全县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4881人,全年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金1791.43万元。
会议期间,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办公室主任陈章坤、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办工作人员刘廷围绕社会救助的主要内容、社会救助的对象、社会救助在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作用、城乡低保申报程序、如何救助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等方面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在回答“目前我县城乡低保标准是多少?哪些人可以申请低保?需要那些程序?”时,刘廷说:“ 目前,我县低保标准为月人均620元。办理低保需要具备两个条件:(1)、我县常住户口居民;(2)、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根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办理低保,有以下程序:第一步个人申请。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明等材料;第二步乡镇审核。乡镇政府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0天内,在(村)居委会协助下,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后,乡镇政府应当在(村)居委会的协助下,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后,乡镇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第三步民政局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将有关表格、相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审批”。(徐东升 孔洪洋 孙玉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