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贫困县退出工作实施意见
2018年是颍上县脱贫攻坚战决胜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确保年底前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任务全面完成,退出国家级贫困县行列,根据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扶组﹝2017﹞17号)精神,现就我县贫困县退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总要求,以2.83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为靶心,以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为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抓重点、促全面、保脱贫的基本思路,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集全民之智,举全县之力,大力弘扬“敢想、敢干、敢担当”的颍上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脱真贫、真脱贫,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历史任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夯实组织基础。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严格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县乡村三级书记、县直单位党组(委)书记一起抓。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政府主导,凝聚社会合力。强化政府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干部结穷亲,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坚持精准扶贫,提高脱贫实效。必须解决农村基础设施、贫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的问题,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共同步入小康社会。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注重开发式扶贫,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扶贫先扶志、扶德、扶智,引领贫困群众由“被动脱贫”向“主动脱贫”转变。
三、目标任务
(一)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到2018年底,全县2.83万贫困人口顺利实现脱贫,综合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群众认可度达90%以上,高质量实现脱贫摘帽。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一项以上稳定增收致富产业,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收入水平超过同期国家扶贫标准;符合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条件的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相应供养保障范围,保障水平超过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上学难、看病难、安居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贫困村全部退出。深入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培育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在7.5万元以上,78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较为完备;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建成美丽乡村。
四、重点工作
2018年,紧扣“脱贫摘帽”目标,聚焦贫困户脱贫“两不愁,三保障”以及贫困村退出“指标体系”,集中力量、盘活资源、整合资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确保真脱贫、脱真贫。
(一)脱贫摘帽迎检考评方面
按照《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国开办发〔2017〕56号)要求,积极做好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项评估检查的迎检准备、指挥调度、研判佐证等方面工作,确保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贫困人口漏评率和脱贫人口错退率力争为0),群众认可度高于90%,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的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的实地评估检查中,各项退出指标符合国家级贫困县退出标准。
由各乡镇负责,围绕“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贫困人口漏评率和脱贫人口错退率力争为0),群众认可度高于90%”的退出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回头看”,进行大走访、大排查,覆盖所有农户。对于一般农户,通过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及收入情况,看是否符合贫困条件,若能够通过动态管理及时纳入建档立卡系统,及时享受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帮扶措施;把徘徊在贫困线以上的低收入群体做为边缘贫困户,纳入全县精准扶贫“通盘”考虑,通过制定相关政策补齐短板,力争贫困人口漏评率为0。对于已脱贫户,通过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及收入情况,看是否达到稳定脱贫,制定后续帮扶计划,力争脱贫人口错退率为0。对于未脱贫户,针对致贫原因,做到因户施策到位,帮扶措施到位。通过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三大革命”、环境整治、退宅还耕土地增减挂等,彻底解决农村住房安全问题。
(二)建档立卡档案材料完善方面
由各乡镇负责,对照贫困县退出标准和退出程序,建立问题清单,落实责任主体,限期整改,跟踪问效,确保贫困村档案、贫困户档案分类管理、统一装档、程序齐全、材料无缺项;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数据的采集、录入、比对工作,确保相关信息数据达到信息系统、扶贫手册、户档资料、户内实际“四一致”,为我县脱贫摘帽提供可靠依据。
(三)产业扶贫项目发展方面
到2018年底,全县有扶贫任务的村,都要建立一个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全县78个贫困村至少发展一项特色种养业,至少建立1个特色产业基地,发展特色种养业贫困村比例达100%;至少有50%的村发展成为“一村一品”专业村,其余的村全部达到扶贫村产业发展标准。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有意愿、有条件的贫困户自主发展特色种养业,自种自养率达50%以上。引导和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经营主体(园区、企业、合作社、农业经营大户)参与脱贫帮扶,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全县带动覆盖率达50%以上。通过“四带一自”实现全县产业扶贫全覆盖。
通过旅游景区带动、涉旅企业带动、合作社及能人带动贫困户就业、自主创业,加快实施旅游后备箱工程,2018年,至少带动全县1408名贫困人口脱贫。
2018年确保实现全县贫困户通过电商培训不少于5000人次,贫困户转化开店人数不少于100人;村级电商网点提质增效,网点每月网上营业额平均不低于600元;全年创建2个贫困村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村;全年发布贫困户自产产品信息不少于2000条。
完成39兆瓦光伏扶贫建设项目,带动7800户贫困户脱贫。
(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
1.基本公共教育方面
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高教育、职高教育、高等教育资助全覆盖,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发展成果。力争实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引导未能升入普通高中和高校的适龄学生进入职业院校学习或接受不低于半年的职业技能培训。
2.基本劳动就业创业方面
帮助全县年满16周岁以上的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者(下称“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脱贫,确保完成就业脱贫任务2310人;就业帮扶率100%;稳定就业率不低于9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完成10000人;加大就业扶贫基地、居家就业扶贫基地及贫困劳动者辅助性岗位开发力度,为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提供居家就业岗位、辅助性岗位19600个。
3.基本社会保险方面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4.基本医疗卫生方面
通过扎实开展健康脱贫工作,确保到2018年底,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
5.基本社会服务方面
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推进“两线合一”,构筑起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的兜底安全网;实施基本社会养老服务建设工程,确保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5张,护理型床位占30%,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确保实现残疾人“两补”全覆盖,圆满实现退出贫困县的目标。
6.基本住房保障方面
全面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鉴定工作,实现所有农户全覆盖,对农村危房实行应拆尽拆、应修尽修、应建尽建;完成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7432套;完成397户、995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7.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方面
2018年,确保全县公共图书馆流通达60万人次,文化馆服务62万人次,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10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72万人次。
8.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方面
确保2018年全县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均达到100%。确保2018年底全县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75%以上。
(五)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方面
确保2018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达到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六)关于提高群众认可度方面
1.加大社会扶贫力度。积极发布信息,为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与贫困对象构建沟通、结对帮扶平台,推动形成“人人愿为、人人可为、人人能为”的社会扶贫大格局。推进百企帮百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结对帮扶重点贫困村,到乡村投资兴业、吸纳就业、捐资助贫,参与扶贫开发。支持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从事扶贫开发事业,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发挥对口帮扶作用,拓宽社会扶贫发展空间,着力打造具有颍上特色的社会扶贫品牌,合力帮助贫困对象增收脱贫。
2.创新帮扶方式。重点开展“四帮”工作(帮项目落地、帮资金筹措、帮技术服务、帮产品销售),帮扶干部与贫困户“四个一起”(同群众一起算账、一起记账、一起对账、一起认账,包括收入账、支出账、帮扶账、享受政策账、享受资金账)。
3.确保做到识别精准。坚决杜绝决策不公、分配不公、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行为,确保扶贫公平、保障公正。通过开展边缘贫困户和不稳定脱贫户核查工作,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着力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引导有劳动力能力的边缘贫困户发展种养殖、旅游等产业发展项目,加大技能培训力度,防止因病、因灾返贫现象的发生。
4.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通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让他们同等分享脱贫攻坚成果,提高其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保障措施
(一)投入主要精力。围绕“2018年实现户脱贫、村出列、县摘帽”的总体目标,全县上下要聚焦聚力脱贫攻坚工作,坚持以脱贫攻坚工作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县四套班子领导深入联系乡镇指导工作,每月不少于10天。十大工程各牵头单位要针对本单位承担的扶贫工程进行实时实地督导,主要领导每月下乡进村不少于15天。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实现走访全覆盖,做到一户不落。乡镇党委要层层压实责任,管理好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各帮扶单位要派出精兵强将,积极帮助村、户制定脱贫计划,每月至少组织帮扶责任人深入帮扶对象家中2次。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要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打通帮扶最后一公里,确保每年驻村工作不少于220天。县委办、政府办负责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等涉及脱贫攻坚内容的归纳整理工作,形成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县扶贫办负责做好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扶贫工作专项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
(二)健全奖惩机制。加强培育一批脱贫先进典型、一批帮扶先进典型、一批扶贫系统先进典型、一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功案例。建立“村为主”机制,健全完善村干部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制度,对脱贫攻坚成效突出的村“两委”成员给予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党员和其他积极分子优先作为村“两委”换届的后备人选。坚决兑现“三个一批”机制,坚持将脱贫攻坚一线作为培养锻炼、考察识别、选拔重用干部的主战场,将脱贫攻坚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扎实工作、业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干部重点培养、优先提拔使用;选拔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挂任乡镇副科级领导职务,完善乡镇干部、选派干部关怀激励机制,让奋战在脱贫一线的干部有责任感、有成就感、有荣誉感。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审计机关加强扶贫资金的审计检查。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确保与原单位脱离。对乡镇党政正职中确难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坚决予以调整。对干部中认识不到位、精力不集中、措施不聚焦、效果不明显的果断进行组织调整。凡是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落实漂浮、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凡是搞数字脱贫、表格脱贫、弄虚作假的,一律严肃问责。
(三)推进容错纠错。鼓励县直单位和乡村依法依规,结合实际,进行大胆探索创新,推进脱贫攻坚。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的要求,注意保护作风过硬、用于改革的干部,注意保护原则性强、不怕得罪人的干部,为他们大气撑腰、鼓劲加油,助推脱贫攻坚。只要是为了脱贫攻坚,就要为敢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
(四)深化作风建设。坚持把作风建设摆在脱贫攻坚的突出位置,认真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坚持从“四个方面走出来”,一是从“文山会海”中走出来,保证精力抓落实,二是从“迎来送往”中走出来,扑下身子抓落实,三是从过多的“外出活动”中走出来,专心致志抓落实,四是从“温暖家庭”中走出来,甘于奉献抓落实,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使扶贫领域作风得到明显改善,脱贫攻坚质量获得显著提升。对因脱贫攻坚工作不实而发生影响恶劣的上访事件或媒体负面报道,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国家或省评估、核查、审计、巡查发现弄虚作假的、影响全县脱贫攻坚结果的,未完成脱贫攻坚主要目标任务或年度脱贫攻坚目标考核居于末位的,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检查督查暗访巡查评估考核中出现危房、漏评、错退现象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参加各类先进集体评选资格,其脱贫攻坚责任人不得提拔使用和调动,当年不得评为各级各类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五)提升扶贫质效。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开通手机APP客户端,建立扶贫信息共享机制,提升贫困地区农村信息化服务水平,改善贫困户家庭文化生活质量。
(六)强化要素支撑。对标年度减贫计划及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目标任务,强化各类要素保障。切实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提高涉农资金使用配置效率,充分发挥涉农资金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助推作用;增加地方财政扶贫投入,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县级新增地方债优先用于脱贫攻坚,盘活存量资金可统筹部分确保50%以上用于脱贫攻坚。增加扶贫用地指标。积极争取省级用地指标支持,保障扶贫开发专项用地需要;同时,积极争取省级在分配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和省级“以奖代补”资金时,向颍上重点倾斜。建立政策激励机制,鼓励各类人才投身脱贫事业,为农村脱贫攻坚增添新鲜血液和后备力量。
(七)严格执纪问责。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完善资金监管办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扶贫资金的使用、拨付、结算等环节的相关程序,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扶贫救助资金兑现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健全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平台,规范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公示公开制度,打造“阳光精准扶贫”。加大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力度,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巡查,对扶贫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实施严肃责任追究;对向扶贫资金“动奶酪”的,做到零容忍、无禁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绝不姑息,确保扶贫资金精准安排、精准使用,打造廉洁扶贫、阳光扶贫。
中共颍上县委 颍上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颍上县聚焦聚力脱贫攻坚暂行
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颍上县聚焦聚力脱贫攻坚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颍上县委
颍上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 日
颍上县聚焦聚力脱贫攻坚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进一步聚焦聚力脱贫攻坚,确保实现“三个经得起”(国家考核评估验收、历史检验、人民满意检验),特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一、所有力量向脱贫攻坚一线聚合
1.四套班子成员下沉乡镇。县四套班子所有成员到联系乡镇开展驻镇工作,督促县直单位和乡镇、村落实工作责任,调度乡镇和村级脱贫攻坚工作,协调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每月驻乡镇时间不少于10天,每周至少调度1次所驻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每半个月向县委常委(扩大)会议汇报分管的扶贫工程进展情况及联系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查找问题,剖析原因,落实举措,限期整改到位。
2.县直单位下沉到村。所有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到所帮扶村开展驻村工作(帮扶多个村的,可以委托单位其他班子成员分别驻村),认真落实单位包村(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责任,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落实包户责任,帮助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15天,每周调度不少于1次,每月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3.推进干部进村入户。在原帮扶干部包保贫困户不变的基础上,适量增加非贫因村贫困户的帮扶干部,明确到人。所有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实行AB岗,投入2/3的人员力量进村入户,从事脱贫攻坚工作,全面落实自身包保责任,督促本单位其他干部职工落实帮扶责任,帮助协调解决村级脱贫攻坚因难和问题。进村入户人员用2/3的时间抓脱贫攻坚工作,1/3的时间统筹其他工作。
4.加强人员管理。县委组织部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人社局、财政局拟定县直单位帮扶非贫困村方案,派出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一名干部,镇、村各一名干部组成),确保如期进村帮助工作。各单位确定人员名单于3月25日前上报至县委组织部,3月31日前进村入户。乡镇和所在单位要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确保帮忙不添乱。对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抽调的,县纪委将严格追究问责。
5.集中开展大走访活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包保干部进村入户要对照“三个围绕”开展工作,即围绕问题抓整改,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所有问题清单下发至各部门、乡镇、村,县四套班子领导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跟踪督查,及时落实整改;围绕验收抓推进,对照户脱贫、村出列的标准查找差距,确保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围绕需求抓提升,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加大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走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形成清单,由走访干部填写,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总,并协调解决处理。对非贫困户的合理诉求,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同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隐患。
二、所有工作向脱贫攻坚一线聚焦
6.聚焦脱贫攻坚工作。全县所有工作都要服务服从、聚焦聚力于脱贫攻坚工作,与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无关的工作予以调整。
7.有关工作专班负责。县纪委、监察委、公检法、经开区、信访局、文明办等承担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的单位,2/3的力量和时间抓好职能工作,1/3的力量和时间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8.切实精简会议和检查。除省市会议和县内每月县委常委(扩大)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脱贫攻坚专项调度会议、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工业项目和园区推进会,以及省市要求的督查检查和信访维稳、安全环保、深化改革等检查调度外,县内其他会议和督查检查一律暂停,确有必要召开或督查检查的需经分管负责同志审核,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报县纪委、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按照一切从简的原则合并进行。
9.加大督查暗访力度。县直部门、单位不得随意抽回到村工作人员。县委组织部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查暗访力度,每月通报县直单位聚焦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三、所有资源向脱贫攻坚一线聚集
10.坚持协调整体发展。2018年全县的项目和资金安排原则上都要集中投向脱贫攻坚,与脱贫攻坚无关的项目和资金安排,除上级要求外都要暂缓安排。积极整合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集中投向脱贫攻坚,重点支持贫困程度较深的乡村,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乡镇予以统筹整合使用。
11.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各方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拨付进度,实行倒排工期,确保6月底前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全部搬迁入住,9月底前实现“水、电、路、网、林、气”六网进村。农村陈年垃圾全部清理、改厕全部完成,村级卫生室、文化活动室以及学校等按标准全部整改达标。
12.加大激励奖惩力度。落实正向关怀激励措施,坚决兑现“三个一批”,坚持将脱贫攻坚一线作为培养锻炼、考察识别、选拔重用干部的主战场,切实保障基层一线从事脱贫攻坚人员的待遇,建立村干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制度。全面落实“一票否决”,加大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力度,对扶贫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实施严肃责任追究;对向扶贫资金“动奶酪”的,做到零容忍、无禁区。
13.完善督查调度机制。健全完善调度机制,对照贫困县退出标准,修订完善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调度内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调度当前工作中存在困难问题和解决措施。整合力量实行综合督查,县直单位需督查的工作,向县纪委提出督查事项和时间,县纪委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性督查。十大工程牵头单位自行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14.本暂行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直至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15.县委、县政府以前有关规定决定与本暂行办法不一致的,以本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准。
中共颍上县委 颍上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颍上县贫困县退出督查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颍上县贫困县退出督查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颍上县委
颍上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 日
颍上县贫困县退出督查办法
为确保全县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圆满完成,顺利实现贫困县退出目标,根据《颍上县贫困县退出工作实施意见》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脱贫攻坚督查工作必须认真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督促各乡镇和各部门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和各自职责,及时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贫困对象准确无误、项目计划按时推进、资金管理落实跟进、脱贫任务完成情况真实可靠;督促各乡镇、部门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工作责任、力量整合、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形成推动脱贫攻坚强大合力,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组织领导
成立颍上县脱贫攻坚督查问责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纪委、县监察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委,负责日常工作。
三、督查重点
督查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1.双基建设和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标情况;
2.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情况;
3.十大工程中可量化的项目实施进展和落实情况;
4.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各类扶贫资金落实情况;
5.“双包”工作开展情况;
6.脱贫攻坚领域作风建设情况;
7.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督查方式
(一)综合督查。由县纪委、县组织部牵头,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扶贫办等县直有关单位配合,针对十大工程牵头单位和乡镇工作落实情况,对标对表贫困县退出、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指标,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性督查,明确任务清单、时限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对督查内容量化打分,进行排序,形成书面督查报告,向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报告督查情况和发现问题,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把脱贫攻坚各级各类检查督查巡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分成特急、紧急、一般三个等级,分别制作“红、黄、白”三色交办单,实行点对点交办,责任单位党委(组)主要负责人现场签字,确认交办意见和完成时限,并派出专人跟踪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规定时限未完成整改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纪委进行严肃问责。
(二)专项督查。十大工程牵头单位要针对部门所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和政策落实情况每半月对乡镇进行专项督查,明确任务清单、时限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对督查内容量化打分,进行排序,形成书面督查报告,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成特急、紧急、一般三个等级,分别制作“红、黄、白”三色交办单,实行点对点交办,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现场签字,确认交办意见和完成时限,派出专人跟踪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规定时限未完成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进行严肃问责。
对于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脱贫攻坚督查问责领导小组依据《颍上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实现问责对象全覆盖。
五、督查结果运用
将督查结果作为单位、干部评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一是实行点名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滞后的,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二是纳入年度考核。将脱贫攻坚督查工作纳入各乡镇和相关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三是移交问责。对督查中发现慢作为、乱作为和不作为,导致工作严重滞后或出现问题的,将按照相关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中共颍上县委 颍上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颍上县脱贫攻坚激励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
为进一步凝心聚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经研究同意,现将《颍上县脱贫攻坚激励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颍上县委
颍上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7日
颍上县脱贫攻坚激励措施
为进一步激励全县各级干部勤勉干事、担当干事、激情干事,营造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推进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和集体予以嘉奖,个人受到嘉奖的给予5000元奖励,集体受到嘉奖的对其职工每人给予2000元奖励;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的个人和集体记三等功,个人被记三等功的给予10000元奖励,集体被记三等功的对其职工每人给予3000元奖励;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及时向市级以上申报记功,并按公务员相应奖励标准对个人或其职工予以奖励。
第二条 对为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县外挂职干部和各界人士,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申请相关单位予以奖励。
第三条 经单位领导批准,干部职工双休日、节假日因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到基层的,按照我县出差补助标准予以补助。在编村干部(扶贫专干、从事扶贫工作的文书)待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国家考核评估验收后给予每人5000元一次性补助。
第四条 在全县乡镇范围统筹使用非领导职务职数,对脱贫攻坚工作实绩突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乡镇领导班子副职可不退出班子优先提拔担任主任科员,乡镇科员可优先提拔副主任科员。对实绩突出、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事业身份干部,择优调任公务员单位(参公管理单位)工作;对实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突破职数限制,逐级晋升职称。
全面提升村干部工资待遇,在落实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的基础上,村正职基本报酬拟从每月1800元提高到2000元,副职基本报酬从每月1300元提高到1700元。对扶贫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村书记、主任可挂任乡镇副职,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对优秀的扶贫专干、从事扶贫工作的村文书,在2018年村两委换届时优先选拔进入村两委班子;待年底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国家考核评估验收后,面向优秀的扶贫专干、从事扶贫工作的村文书招聘30名左右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五条 对如期完成国家脱贫攻坚考核评估验收任务、任期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县内选派干部、乡镇脱贫攻坚专职副书记,以及脱贫攻坚工作实绩突出的帮扶干部,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予以提拔或重用;不属于我县管理的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关单位推荐提拔或重用。
第六条 乡镇距退休不满5年的退出领导岗位干部、距退休不满3年的其他干部或边远乡镇工作累计满30年的干部,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实绩突出,待我县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国家考核评估验收后,根据工作需要,经乡镇党委推荐、县委组织部审核、县委审批后,可优先统筹调配从事全县重点工作或到居住地乡镇、离县城较近乡镇工作。
第七条 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进行定期谈心走访慰问,做到“三必谈三必访”(思想异常必谈、岗位变动必谈、违规违纪必谈、突出贡献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困难家庭必访)。干部所在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干部健康体检,鼓励开展心理辅导和文化体育健身活动。
第八条 县财政设立困难救助专项基金,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给予具体帮扶。着力改善基层干部工作生活条件。
本措施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颍上县委 颍上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颍上县贫困县退出问责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颍上县脱贫攻坚督查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颍上县委
颍上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 日
颍上县贫困县退出问责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更好地促进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确保我县户脱贫、村出列、县摘帽,结合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所有承担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含省、市派出帮扶干部)。
第三条 问责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级负责、失责必问,惩教结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 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扣减绩效考核等奖金,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追究纪律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一)在国家、省巡查、督查和考核以及第三方评估过程中,发现造假行为或存在突出问题,并造成恶劣影响及后果的;
(二)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户村出列任务的;
(三)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因同一问题被问责两次以上的;
(四)村出现贫困户漏评或错退2户的,乡镇出现贫困户漏评或错退5户的。
第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同一情形较大村(5000人及以上)有5户、一般村(5000人以下)有3户的,对村(居)支部书记、包片干部给予通报;同一情形较大村有8户、一般村有5户的,对村(居)支部书记、包片干部、村(居)委会主任、驻村扶贫工作队长(第一书记)、乡镇包村干部给予诫勉;同一情形较大村有10户、一般村有8户的,对村(居)支部书记、包片干部、村(居)委会主任、驻村扶贫工作队长(第一书记)、乡镇包村干部给予停职检查或责令辞职。同一情形一类乡镇(50000人以上)有10户以上、二类乡镇(50000人以下)有8户以上,对乡镇分管负责人给予通报;同一情形一类乡镇有15户以上、二类乡镇有12户以上,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脱贫攻坚专职副书记、乡镇分管负责人给予诫勉;同一情形一类乡镇有20户以上、二类乡镇有15户以上,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脱贫攻坚专职副书记、乡镇分管负责人给予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或纪律处分:
(一)贫困户识别未申请、未评议、未公示或无扶贫手册的;
(二)贫困户应退未退的;
(三)贫困户脱贫未申请、未评议或未公示公告的;
(四)漏发脱贫光荣证的;
(五)未安排帮扶责任人的;
(六)未获得帮扶措施的;
(七)扶贫政策该享受未享受的;
(八)扶贫手册家庭基础信息填写与实际不一致的;
(九)扶贫信息系统数据错误未按要求及时更新完善的。
第七条 驻村扶贫工作队长(第一书记)有3户贫困户访户次数为0次或者因工作不力导致不满意的,对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给予通报;有5户及以上的,给予诫勉或调整职务。
第八条 帮扶责任人有1户访户次数不够的,对帮扶责任人给予通报;有访户次数为0次的、有2户以上访户次数不够的,给予诫勉或停职检查。
有1户对帮扶责任人不满意的,有绩效奖励的,扣除10%的绩效奖励;有2户及以上不满意的,按每增加1户递增10%扣除绩效奖励。无绩效奖励的,根据不满意户数,每有一户按10%的标准扣减其他政策性奖金。
第九条 扶贫工程项目推进未达到序时进度的(除不可抗拒力外),对县直牵头单位和乡镇负责该工程项目的责任人给予通报;超期1个月的,对县直牵头单位和乡镇负责该工程项目的责任人给予诫勉;超期2个月的,对县直牵头单位和乡镇负责该工程项目的责任人给予停职检查或调整职务。
第十条 到户项目(政策)实施验收认定不准确,有一户的,对验收认定负责人、直接参与验收人员给予通报;有2户的,给予诫勉;有3户以上的,视情调整职务或免职。
第十一条 牵头、配合单位未严格落实县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各项扶贫政策和项目的,视情对牵头、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给予相应问责处理。
第十二条 扶贫领域违规违纪案件不按时办结,超期1个月的,对案件承办人给予诫勉,对案件承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超期2个月的,对案件承办人给予停职检查或调整职务,对案件承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
第十三条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指导不力,造成全县面上脱贫攻坚整体工作失误,在国家、省考核、督查、巡查等工作中被通报的,对相关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问责。
第十四条 不认真履行脱贫攻坚职责,对群众诉求推诿扯皮,导致发生群体性上访、赴省进京上访等影响恶劣事件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停职检查、调整职务或免职。
第十五条 出现负面舆情经查实,县级领导有批示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员通报;市级领导有批示的,给予诫勉;省级领导有批示的,给予停职检查或调整职务;中央国家机关及以上领导有批示的,给予责令辞职或免职。
第十六条 在国家、省、市、县巡视(察)、督查、审计中,或经群众举报,发现存在挪用、贪污、截留、挤占、私分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在严肃查处的同时,给予乡镇、村、驻村扶贫工作队长等履责不力、监管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或加重问责:
(1) 同一问责对象出现两种问责情形的;
(二)同一问题经两次督办整改,无正当理由仍未按规定整改到位;
(三)其他应从重或加重问责的情形。
第十八条 对其他应当予以问责的,视情给予相应处理。
实施问责不因问责对象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于追究。
同一问责情形同时受到市、县、乡(镇)三级问责的,按照从严从重的规定执行,不重复问责。
第十九条 受到问责的相关人员,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乡镇、单位主要负责人因脱贫攻坚工作受到问责的,该乡镇、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且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县纪委、监察委、组织人事部门以及相关主管单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需要问责的情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启动问责程序。
问责对象管理权限不在县内的,问责线索统一由县纪委、监察委、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函告有关单位处理到位,并反馈至所帮扶单位。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特色种养业
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 日
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特色种养业
扶贫工程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16号)等文件精神,为实现“村村有基地、户户有产业、人人有增收”,提升产业扶贫成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8年底,全县有扶贫任务的村,都要建立一个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消除村集体收入“空壳村”。全县78个贫困村至少发展一项特色种养业,至少建立1个特色产业基地,发展特色种养业贫困村比例达100%;至少有50%的村发展成为“一村一品”专业村,其余的村全部达到扶贫村产业发展标准。村集体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年收入稳定在5万元以上(包括光伏、扶贫车间、特色种养业发展等)。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有意愿、有条件的贫困户自主发展特色种养业,自种自养率达50%以上。引导和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经营主体(园区、企业、合作社、农业经营大户)参与脱贫帮扶,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全县带动覆盖率达50%以上。通过“四带一自”实现全县产业扶贫全覆盖。
二、落实举措
(一)实施脱贫攻坚贫困村特色种养业提升项目
支持贫困村立足农业特色资源优势,瞄准农业主导产业和贫困户脱贫产业,建好示范基地,实施“一村一品”产业提升项目。
1.继续发展主导产业。鼓励支持更多有条件的贫困村开展“一村一品”建设。重点扶持设施蔬菜、水生蔬菜、露地蔬菜、蚕桑、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稻田综合养殖(稻田养虾、泥鳅、鸭)、林果、中草药、品牌粮食和休闲农业等产业。
将精准扶贫与主导产业发展相结合,提高扶贫产业发展水平,带动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按照“一村一品”发展标准,引导贫困村农户集中发展1-2个高效特色种养业,逐步形成贫困村的主导产品、支柱产业,形成区域化布局;推广粮食+经济作物、稻鸭共育、稻鱼共生、稻虾连作等绿色高效模式;大力发展设施瓜菜和水生蔬菜生产;大力推进种养结合和林下种养,实现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农业“三品一标”生产,打造农产品优质原料基地;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支持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发展精深加工,建设产地市场、冷链物流、仓储等流通基础设施,就地转化贫困户种养产品。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鼓励林果、渔业、人文历史等特色资源丰富和生态环境优美的贫困村发展休闲农业和生态旅游,支持兴办农家乐、开心农场、开心菜园、采摘园、休闲垂钓基地等,吸纳贫困户居家就业。挖掘和保护地方名特优农产品资源,实施地方农产品品牌创建工程;开展多种形式的推介活动,加强贫困村农产品和旅游品牌培育和宣传推广,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型业态,解决市场信息闭塞、产品销售不畅难题,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2.积极培育示范带动主体。培育具有产业带动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优化投资经营环境,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提升产业带动能力。鼓励贫困村以集体资产、扶贫项目资金等资产折股量化入股到企业或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产业,通过股份分红增收,实现资源变资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3、着力建设产业示范基地、打造知名农产品品牌。贫困村要完善“一村一品”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规划,探索建立高效合理的基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按照考核验收标准,建好产业基地。
一是要突出特色,从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休闲农业等产业中找出适合当地发展的特色产业。主动与电商企业对接,探索推广“一村一品一店”模式,开辟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立电商企业与合作社、种养大户直采直供关系,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结合“互联网+”“绿色生态”新理念,加速推进农业产业与其它产业深度融合。
二是选择产品需求量大、效益高、可持续发展的产业,要以市场为导向,打造品牌;到2020年至少有2个贫困村的“一村一品”主导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并拥有注册商标。
三是统筹发展和生态保护,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安全农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支持贫困户自主发展特色种养业
充分发挥贫困户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发掘贫困户自身发展动能,充分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资金继续实施特色种养业扶贫到户项目,对自主发展特色种养业的贫困户进行适度合理奖补。并把支持的重点放在生产环节,以种苗、种畜、鱼苗、化肥、防疫等物化补贴方式发放到户。鼓励支持贫困户通过扶贫小额信贷发展特色种养业。组织有劳动能力、有意愿、有条件的贫困户,自主选择发展特色种养业项目,在项目选择上要具有稳定性、长期性、持续性,要立足于贫困户自身实际,立足于产业可持续发展、贫困户稳定脱贫,力争2018年扶持50%的贫困户自主发展特色种养业,其中产业达标19100户,9月底全部完成。重点扶持发展大棚蔬菜、水生蔬菜、露地蔬菜、蚕桑等高效种植业,扶持发展养牛、猪、羊等畜牧业,扶持发展养鱼、虾和稻田综合养殖等水产业,扶持发展水果产业、中药材产业、苗木花卉产业、林下经济、休闲农业等八大特色产业,保证贫困户产业收入稳定增加。针对2014年、2015年已脱贫户进行全面摸底,对其发展的产业规模、类型进行全面调查,达到一定规模的生活较为困难的边缘户给予适当的产业补贴。针对2016年、2017年已脱贫户和未脱贫户,继续鼓励自主发展特色种养业,在2017年产业发展基础上继续给予产业扶持。
(三)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带动项目
继续坚持“四带一自”发展途径(园区带动、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带动、能人大户带动,贫困户自种自养),鼓励和支持有能力的新型经营主体以适当方式参与脱贫攻坚,到贫困村兴业创业,与贫困村、贫困户以及贫困村的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合作,带动他们脱贫致富。
因地制宜选择产业扶贫路径,重点鼓励发展“两入股,一合作”扶贫模式,完善贫困户带资入股、土地入股、入园务工、订单收购、涉农奖补资金带动、科技项目带动、光伏扶贫、技术帮扶等多种帮扶模式与带动机制,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形成产业相互融合、要素相互渗透、资产量化到户的利益共同体,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提高脱贫致富能力,共享产业发展成果。通过优惠政策,吸引能人返乡创业。扩大产业基地,吸纳更多的贫困户以财政扶持资金、土地经营权入股,由能人统一经营,贫困户在基地实现居家就业,获得入股分红和务工收入。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推动贫困户“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确保实现产业全覆盖。将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贫困户脱贫实绩作为其晋级和财政项目支持的必要条件,不带动贫困户的不支持,多带动贫困户的多支持。通过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动参与脱贫攻坚。
(四)实施生态扶贫工程
结合我县生态建设实际和林长制的实施,全面落实生态扶贫任务,在发展好林业绿化、改善贫困户生活环境的同时,做好林业资源的保护工作,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实施生态护林员项目。全县有扶贫任务的村,要选聘有责任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生态护林员,每个自然庄选聘一名,承担林业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并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1.成立颍上县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2.建立帮扶责任人扶贫攻坚包村联户服务机制。县乡村三级包保人员全部包保到村、联系到户,围绕贫困村发展主导产业和贫困户实施产业项目,精准对接,压实责任,核实产业。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干部、技术人员要依据《特色种养业扶贫技术指南》《“菜单式”扶贫参考手册》,指导贫困户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并根据产业发展标准,指导贫困户适度扩大种养规模。
(二)整合项目,强化资金保障
1.加强项目资金整合。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今年全县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资金需求总额预计为19400万元。其中,培育“一村一品”专业村39个,每村扶持100万元;培育特色种养业专业村39个,每村扶持50万元;计划投入产业扶持资金5850万元,2017年已下拨2910万元,2018年还需投入产业扶持资金2940万元。继续扶持33560户特色种养业贫困户自主发展,完成产业达标19100户的目标任务,计划全年投入特色种养业贫困户自主发展扶持资金14460万元。支持脱贫攻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四带一自”帮助贫困户脱贫,帮扶带动贫困户占贫困户总数的50%以上,计划安排扶持资金2000万元。
2.创新扶持政策。将财政资金投入设施农业、规模养殖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加快完善承包土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土地经营权、林权抵押贷款,坚持户贷、户用、户还,并给予财政贴息。按照“政府+银行+公司(合作社)+保险+农户”的“五位一体”模式,县财政出资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农业保险,对自主发展的特色产业和贫困户入股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发展的特色产业,必须购买农业政策性和收益性商业保险,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特色种养业政策项目要向少数民族地区和沿淮行蓄洪区倾斜。
(三)加强人才培育,强化科技推广应用。
1.加强贫困村实用人才培育。充分利用农业科技教育资源,加大对贫困人口培训力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等项目要有计划地向贫困村倾斜,每年为每个贫困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人以上、培训农业科技示范户10户以上,培训注重实效性,着重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
2.加强指导服务。农业部门要根据贫困户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分类培训,确保自种自养贫困户全部接受培训。要及时向自种自养贫困户提供扶持政策、产品需求、市场预测、灾害预报、技术要点等信息服务,帮助规避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积极帮助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开展订单生产,实现社会化服务。及时掌握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及带动贫困户增收情况,做好贫困村农业总产值、主导产业产值等数据测算、报送。
(四)强化考核,加强绩效管理
将特色种养业扶贫实绩纳入乡镇及主要领导扶贫成效绩效考核。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脱贫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带动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召开特色种养业扶贫调度会,对照年度扶贫实施计划按月考核,每月调度,及时通报。县农委要督促乡镇查摆问题、找出差距,及时落实整改。加强督促指导,帮助贫解决具体问题,推进农业产业扶贫措施落地。
(注:本方案由县农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颍上县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颍上县2018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贫带动计划表
3.颍上县2018年特色种养业扶贫自主发展计划表
附件1
颍上县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窦灿辉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陈 锐 县委副书记
吴建军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 刚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刘 凯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扶贫办主任
王 寅 县农委主任
陈德刚 县财政局局长
朱军利 县商务局局长
王雪梅 县科技局局长
何 毅 县水务局局长
高 坤 县农机局局长
张广中 县农村能源办主任
李翰生 县畜牧局局长
李 鑫 县农行行长
叶文峰 县农商行董事长
陈方勇 县邮储银行行长
唐 杰 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行长
江乃举 县国元保险公司总经理
杜 利 县农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五个产业发展服务组,均设在县农委,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完成各项工作。
(一)办公室
主任:王 寅
成员:杜 利 郑法光
(二)经果林产业发展服务组
组长:王应明
成员:李 磊 马 进
(三)蔬果产业发展服务组
组长:杜利
成员:范光炜 罗诗武
(四)水产业发展服务组
组长:杜利
成员:刘家丰 宋传宝
(五)畜牧业发展服务组
组长:郑法光
成员:荣发瑜 崔时典
(六)休闲农业发展服务组
组长:陈保平
成员:张启明 高凤云
附件2
颍上县2018年特色种养业扶贫到户计划表
乡镇: 填表日期:
村别 | 贫困户 | 计划脱贫 | 实施项目 | 其中:实施户数 | ||||||||||||
户数 | 人数 | 有劳动力户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蔬菜 | 蚕桑 | 鱼塘 | 养 牛 | 养 羊 | 养 猪 | 水产综合养殖 | 花卉苗木 | 其他 | |
合计 |
附件3
颍上县2018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贫带动计划表
乡镇: 填表日期:
序号 | 乡镇 村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称 | 联系电话 | 产业内容及规模 | 带动方式 | 帮扶带动 户数 | 帮扶带动 人数 | 备注 |
合计 |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就业脱贫
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就业脱贫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 日
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就业脱贫工程
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就业脱贫工程,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开发、属地负责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村而异、按需设岗,充分发挥就业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帮助全县年满16周岁以上的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者(下称“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脱贫,确保完成就业脱贫任务2310人;实现就业帮扶率100%,稳定就业率不低于9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完成10000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加大就业扶贫基地、居家就业扶贫基地及贫困劳动者辅助性岗位开发力度,为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提供居家就业岗位、辅助性岗位19600个。
二、工作举措
(一)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工作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全年需完成108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任务,在前期已下达67.6万人任务的基础上,还需完成40.4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任务,各乡镇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各乡镇务必于4月底前完成年初下达的67.6万人的城乡居保参(续)保缴费任务,对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年审完毕。8月底前完成新增的40.4万人参保任务(或提供在县外已经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或16周岁以上在县外上学证明)。
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加大企业用工备案审核力度,确保所有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员都录入阳光就业系统;加大就业扶贫基地及居家就业扶贫基地开发力度,为劳动者提供更多更好的工作岗位;加大“贫困劳动者”辅助性岗位开发力度,为有就业意愿的贫困者劳动者提供辅助性岗位;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
3.实现基层社会保障平台(社保工作站)全覆盖。加大基层社会保障平台(社保工作站)建设工作,力争年底前全县所有行政村、居委会都完成社保工作站建设(或挂牌)任务,向社会公开招募一名大学生或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基层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津贴所需经费比照村专职扶贫干事标准由县财政支出。
(二)就业脱贫工作
1、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贫困劳动者”免费参加所在地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含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原则上每人每年可免费参加1次技能脱贫培训,预计完成就业技能培训750人(具体以省、市下达任务为准)。
(1)培训机构基本条件:
①认定范围:区域内公共就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行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农技推广中心、各类企业、乡镇、行政村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均可组织实施技能脱贫培训。
②认定条件:培训教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培训教师必须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且有资格证书。
③认定程序:到辖区所在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报告,乡镇社保所核实后,符合要求的报县公共就业管理局复审,由县人社局审批。
(2)培训工种 :
手工制鞋、粉丝制作、饲料加工、畜禽养殖、蔬菜种植、水产养殖、果树栽培、花卉种植、桔梗加工、柳编工艺、发艺品制作、手工剪纸、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电子商务等。
(3)补助标准:
①“贫困劳动者”免费参加所在地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给予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伙食补助标准为30元/人•天,住宿补助标准为50元/人•天,交通补助标准为20元/人•天。培训合格人员享受补助资金(含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
②每培训1名合格”贫困劳动者”,奖补培训机构500元(含水、电、耗材、教师工资)。
③培训机构负责统一申报(一期一报),乡镇初核,符合要求的报县公共就业管理局复审,县人社部门审批。
(4)培训组织实施:
①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安排培训场所,收集参训人员身份证、扶贫手册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上报参训人员花名册和开班申请,参与对培训过程的管理。
②县人社部门收到开班申请5日内对乡镇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及时向乡镇反馈审核结果。
③培训期满,在县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参训学员进行结业考核、鉴定。
%1、 就业扶贫基地、居家就业扶贫基地开发。
(1)开发条件:
热心公益、能提供就业岗位、侍遇稳定的我县各类单位或实体(含企业、扶贫车间、农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家乐、机关事业单位、村(居、社区)等),均可申请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及居家就业扶贫基地。
(2)认定程序:
企业提出申请,乡镇初核,符合要求的报县公共就业管理局复审,县人社部门审批。所需材料:
①《阜阳市居家就业扶贫基地申报表》(三份)。
②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非“三证合一”的,另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及当地村(社区)提供经营证明材料;个体经营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复印件。无营业执照的种养大户(种养大户与县农委共同认定,由县农委出具资质证明。认定标准:水产养殖10亩以上,种植50亩以上,畜牧养殖生猪出栏100头以上,牛出栏20头以上,羊出栏100只以上,肉禽类出栏12000只以上,蛋禽类存栏5000羽以上。)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承包合同(协议),同时提供村(社区)或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经营证明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村(社区)组织来料加工的,另需提供订单原合同。
(3)奖补政策:在就业扶贫基地及居家就业扶贫基地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用工协议)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并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基地一次性奖励。
3、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
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并与劳动者签定1年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给予企业相应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养老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此项工作不限定人数,上不封顶,随到随办。
4、促进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企业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此项工作不限定人数,上不封顶,随到随办。
5、辅助性岗位开发。
(1)开发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行政村、社区提供的保洁、保绿、保安、护路、护林、禁烧巡逻员等工勤岗位。
(2)人员条件:
全县扶贫信息系统所有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者”。
(3)聘用程序:
①人员推荐。村(居、社区)委会根据开发的具体岗位向乡镇推荐人选,并为符合辅助性岗位条件者填写《辅助性岗位人员推荐审批表》,乡镇社保所进行初审后,在本乡镇、村(居、社区)将汇总名单张榜公示5日,公示期满后,签订辅助性岗位就业协议。
②资格审核和审批。由乡镇统一上报至县公共就业管理局审核,县人社局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批。
③岗位待遇。聘用人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发放就业补助,符合条件的县人社局向县扶贫办申请资金拨付,直接打卡发放。所在乡镇或村统一为聘用的“贫困劳动者”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
6、创业担保贷款:
(1)服务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凡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人员,经工商登记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合伙创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在电商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贫困劳动力,均可在创业所在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2)服务政策:
①个人符合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给予10 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财政全额贴息,贷款期限三年。
②对合伙创业或组织集体就业的,给予50万元以内贷款的财政全额贴息。
③经认定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自行到金融机构办理额度400万元以内的贷款,在按时足额归还贷款后半年内,由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给予财政贴息。
④对初始创办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微型企业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在校和毕业5年内的贫困大学生每户一次性补贴5000元,其他人员每户一次性补贴1800元。
(3)申报材料:
①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3张。
②填写小额担保贷款推荐表3份
(4)服务流程:
①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所在辖区,乡镇就业保障所办理认证申请。
②受理: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公共就业管理局窗口,经人社局审批,财政部门备案,经办银行发放。
7、建设就业扶贫车间(扶贫驿站):
完成省市下达的扶贫车间(扶贫驿站)建设任务,全年建设100个扶贫车间,其中包括每个乡镇至少打造成一个标准化扶贫驿站,有条件的可以2个或2个以上。对建成的扶贫驿站由就业资金给予10万左右资金支持。
(1)扶贫驿站认定条件:
就业扶贫驿站应具有提供人社公共服务、电商服务、扶贫车间和技能培训的“四有”功能:即有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至少一台社会保障自助服务机;有电商服务平台,有能通过主流电商平台为群众提供服务的能力;有能吸纳贫困户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基地、车间或加工点等);有能容纳50人开展培训的场所和硬件设施;驿站内的企业(基地、工厂、车间、加工点)必须吸纳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10人以上就业(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人数占总职工人数的30%以上)。
(2)扶贫驿站申报程序:
就业扶贫驿站建设主体单位申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县公共就业管理局审核,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审批认定。
三、加强领导,强化督查
强化就业脱贫攻坚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督促检查长效运行机制,努力把各项就业脱贫任务落到实处,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督促检查以阶段性工作督查为主,每月督查一次。每次督查结束后,要形成督查报告,及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汇报。
附件:1、颍上2018脱贫摘帽社保参保任务分解表
(注:本方案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2018年县脱贫摘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任务数 | |||||
序号 | 乡镇 | 城乡居保参(续)保缴费任务数(人) | 脱贫退出新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任务数(人) | 任务合计 | 备注 |
1 | 慎城镇 | 33992 | 37138 | 71130 | |
2 | 新集镇 | 19429 | 10471 | 29900 | |
3 | 六十铺镇 | 26665 | 14949 | 41614 | |
4 | 南照镇 | 22038 | 12284 | 34322 | |
5 | 耿棚镇 | 35270 | 19172 | 54442 | |
6 | 润河镇 | 27020 | 17544 | 44564 | |
7 | 半岗镇 | 24508 | 12924 | 37432 | |
8 | 王岗镇 | 17629 | 9929 | 27558 | |
9 | 杨湖镇 | 22957 | 12538 | 35495 | |
10 | 江店镇 | 22057 | 13370 | 35427 | |
11 | 夏桥镇 | 22419 | 11943 | 34362 | |
12 | 江口镇 | 37059 | 20535 | 57594 | |
13 | 谢桥镇 | 35578 | 19766 | 55344 | |
14 | 黄桥镇 | 28254 | 15638 | 43892 | |
15 | 陈桥镇 | 20581 | 10699 | 31280 | |
16 | 八里河镇 | 24392 | 14171 | 38563 | |
17 | 十八里铺镇 | 24325 | 13661 | 37986 | |
18 | 建颍乡 | 31743 | 17373 | 49116 | |
19 | 三十铺镇 | 19676 | 10755 | 30431 | |
20 | 五十铺 | 17085 | 9232 | 26317 | |
21 | 红星镇 | 15794 | 16943 | 32737 | |
22 | 盛堂乡 | 18513 | 9701 | 28214 | |
23 | 关屯乡 | 14252 | 7769 | 22021 | |
24 | 垂岗乡 | 10644 | 5835 | 16479 | |
25 | 赛涧乡 | 10507 | 5964 | 16471 | |
26 | 鲁口镇 | 16019 | 9170 | 25189 | |
27 | 刘集乡 | 25321 | 14574 | 39895 | |
28 | 古城镇 | 19668 | 8982 | 28650 | |
29 | 迪沟镇 | 17490 | 9552 | 27042 | |
30 | 黄坝乡 | 15115 | 11418 | 26533 | |
合计 | 676000 | 404000 | 1080000 | ||
注:贫困县退出新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任务数,包含2018年新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提供县外参保证明或16周岁以上县外上学证明。 |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聚焦贫困县退出统筹推进住房安全、农村“三大革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聚焦贫困县退出统筹推进住房安全、农村“三大革命”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 日
聚焦贫困县退出统筹推进住房安全、
农村“三大革命”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脱贫摘帽步伐,加快推进2018年农村“三大革命”、解决住房安全,根据中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农村危房应拆尽拆、应修尽修、应建尽建的原则。一户多宅的,结合退宅还耕,危旧住房全部拆除;整村推进的,结合村庄规划,全部拆除。子女已建安全住房,父母居住危旧房屋的,提倡父母随子女居住,并拆除危旧房屋。一户一宅的,属于D级危房全部拆除重建;属于C级危房全部修缮加固。创新改造方式,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养老幸福院共建、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
(二)坚持危房改造与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相结合的原则。对危旧住房改造对象较多,占地面积较大的村庄,优先安排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对于已经批准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内不得安排危房改造对象,危房拆除重建选址应尽量占用原已有宅基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三)坚持危房改造与农村改厕相结合的原则。以全面提高村民卫生素质、培养村民良好卫生习惯、改善农村环境为目标,把危房改造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纳入乡镇、村庄建设规划,县住建局统一招标,乡镇负责统一施工,统一验收,整村推进,确保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危房改造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各乡镇要加强对改厕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安徽省农村改厕技术导则》标准实施。严格遵守《颍上县农村改厕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建立农村改厕纸质档案,并明确专人负责改厕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厕改完成一户,纸质改厕档案完善一户,信息系统录入一户。
(四)坚持危房改造与城乡环境整治相结合的原则。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拓展提质,大力实施乡风文明建设,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布局,重点加大农户家庭周边环境、室内室外环境整治,创建清洁卫生文明农家新风尚。制定农户自家宅基地范围内“六净三规范”标准,即道路净、沟塘净、室外净、室内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净,规范生产生活物品摆放、规范配套生活家具配置、规范农户居住行为习惯。确保农户实现家庭整洁卫生的目标,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振农户尤其是贫困户的精气神。
(五)统筹推进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确保我县2018年基本住房保障率达到25%,超过全省平均住房保障率。加快核对全县总人口数、城镇化率,确认考核指标、基本住房保障率计算公式等,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确保7月31日前完成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考核指标任务。
二、实施范围
对全县范围内的C、D级危房,做到应拆尽拆、应修尽修、应建尽建。按照全面消除农村D级危房,维修C级危房,确保实现农村住房安全的目标。
三、住房安全鉴定
(一)鉴定范围。全县范围内所有一户一宅的房屋。
(二)鉴定等级。房屋等级经鉴定应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B级房屋等级属安全房屋,无需改造;C级、D级房屋,由所在乡镇按照危房改造程序进行危房改造。
(三)鉴定程序
1.对现有房屋,可先行启动鉴定工作。在建房屋、修缮加固的C级危房竣工后,及时组织开展鉴定工作。
2.房屋鉴定过程中,各乡镇、村要组织专人进村逐户查勘,填写《颍上县农村房屋危险等级鉴定表》(附件1),出具排查意见,经镇、村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4月1日前送县房产局核定。鉴定表格需一式四份,县房产局、乡镇、村和住户各一份。
3.对各乡镇排查上报的C类、D类的房屋,县房产局要派专人于4月30日前完成实地勘察、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并交镇、村、住户。
四、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非建档立卡危房户列入县级补助对象。下列对象不得享受危房改造:(1)经商办企业户;(2)在城镇拥有永久性安全住房或商业用房;(3)财政供给人员;(4)家庭拥有小汽车。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补助0.6万元。2.非建档立卡危房户家庭重建房屋补助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补助0.4万元。
五、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一律予以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
(1)对于公职人员农村有危旧房屋的,如认定为C类或D类,由所在乡镇发函至其单位和本人,责令必须限期改造或拆除。
(2)子女有安全住房,父母住危旧房的。子女是农村户口的,要求其将父母接到安全住房同吃同住,或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子女住房边附建,并拆除危旧房屋,退宅还耕;子女是干部、职工的,子女所在单位要督促其将父母接到安全住房同吃同住,对父母不愿随子女居住的,镇村和子女所在单位要督促其子女将家中危旧房按住建部门要求进行改造。
(3)完全无经济能力和劳动能力重建房屋的特困户。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交钥匙”工程,解决其安全住房问题,房屋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特困户享有使用权,完全无经济能力和劳动能力修缮房屋的特困户,由乡镇政府统一修缮。
(4)少数不愿进行危旧房屋改造的危房户。乡镇、村负责督促其将家中危旧房按住建部门要求进行拆除或改造,并完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电话录音、录像、短信、相关证人证明等。
(5)全家外出务工一年以上或临时性外出务工,家住危旧房屋的。动员其回家改造危旧房,不愿回家改造危旧房的按上述第(4)条处理。
(6)农村户口,在城镇租住危旧房屋。由租住地乡镇动员其搬出危旧房屋。带子女读书租住危旧房屋的,由租住地乡镇进行摸底,摸底名单提交县教育局,由教育部门配合乡镇做好家长工作,督促其搬出危旧房屋。
(7)农户易地搬迁后未拆除的房屋。按照搬迁户与村集体签订协议执行。
(8)在拆除、改造危旧房屋时,同步拆除改建旱厕、牛栏、猪圈。
(二)改造时限
3月底前,各乡镇完成危房改造户排查上报工作;
4月底前,完成危房鉴定工作;
5月-7月,完成危房改造主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金发放工作;
8月底前,危房改造对象全部搬进新居入住,原危旧房屋全部拆除。
六、改造要求
(一)落实危房改造户认定程序
各乡镇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要严格认定程序,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实行留痕管理,精准确定改造对象。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由乡镇负责审核,审核后资料报送至县住建局。县住建局会同扶贫、残联、民政等部门进行核实比对。
(二)加强农村危房建设管理
1.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1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新建房屋同时要保障改厕、改厨、通风、保温等基本居住功能,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2.加大危房改造技术指导。合理选择改造建设方式,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镇、村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纸质档案要符合《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的有关规定,由乡镇整理完毕后统一交县住建局归档管理,并将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3.强化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度,房屋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承揽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县住建局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和指导监督。危房改造竣工后,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应进行预验收,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完成、工程质量、档案资料等,县住建局进行复查验收。
(三)健全信息报送制度
各乡镇每周五下午17:00前将危房改造进展情况表(附件2)报送至县住建局村镇科,联系电话:4567006,邮箱:ysx4567006@163.com。结合县住建局督查情况,县住建局每两周对各乡镇的工作进度、成效和问题进行通报。
(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严格执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打卡发放到危房改造户,不得直接打卡发放给承建人,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非建档立卡危房户补助资金,根据县住建局竣工验收名单,由县财政统一拨付至各乡镇,各乡镇再统筹据实发放。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以分管县领导为组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县住建、财政、扶贫、民政、国土、房产、残联、文明办等部门联系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加强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调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各乡镇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至少安排1名精通业务的专人负责,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设。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整合和发放工作;县住建局牵头负责项目实施、质量安全指导、组织验收工作;县房产局牵头负责危房鉴定工作;县国土局结合退宅还耕工作,指导重建户选址工作;县文明办牵头负责危房改造完成户“六净三规范”工作;各乡镇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对2017年摸底上报的存量C、D级危房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底数清,对象精准,保证改造效果,不漏一户,不重一户。
(三)加大宣传,形成氛围。各乡镇要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要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全民的村容整洁意识,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颍上县农村房屋危险等级鉴定表
附件2:颍上县危房完成进度统计表
(注:本方案由县住建局、房产局、国土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颍上县 乡(镇) 村农村房屋危险等级鉴定表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
住户类型 | 贫困户 | 房屋结构 | ||
非贫困户 | ||||
排查意见 (A、B、C、D) | 排查意见: 村、乡镇排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住 户 意 见 | 户主或家庭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
村(社区、居)委会意 见 | 村(社区、居)主任(签字): 村(社区、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复核 意 见 | 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 |||
县房产局 意 见 | 县房产局(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1. A级: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2.此表一式四份,房产局、镇、村、住户各一份。
附件2
颍上县 乡(镇) 月 日危房完成进度统计表
乡镇名称 | 维修任务数 | 完工户数 | 完工率 | 重建任务数 | 完工户数 | 完工率 | 综合完工率 |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健康脱贫
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健康脱贫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 日
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健康脱贫工程
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2018年度健康脱贫工作,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引导贫困人口合理就医,推进“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政策全面落到实处,根据《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颍政办〔2016〕75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开展健康脱贫工作,确保到2018年底,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
二、落实举措
(一)全面执行“两免两降四提高一兜底一补充”政策。
根据《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颍政办〔2016〕75号)规定,贫困人口参保个人费用由财政全额代缴,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并取消住院预付金。降低基本医保补偿门槛,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不设补偿起付线,在乡镇卫生院和县、市、省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万元降至0.5万元。提高基本医保补偿比例,普通门诊提高至70%,慢性病门诊提高至75%,贫困慢性病门诊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补偿后,剩余合规医药费用由补充医保全额报销(简称:慢性病门诊“全兜底”);提高重大疾病及慢性病保障水平,贫困人口慢性病病种由现行基本医保规定的39组扩大到55组;提高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分别提高到60%、70%、80%、90%;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贫困人口合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救助范围,所有合规费用按10%给予救助(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实行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
(二)从2018年2月1日起对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实行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
1.将颍政办〔2016〕86号中“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市级医疗机构、省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别按照85%、75%、65%和60%比例进行保底补偿”调整为“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市级医疗机构、省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别按照90%、80%、65%和60%比例进行保底补偿”。
2.将颍政办〔2016〕86号文中关于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的“政府兜底”标准,由原来的“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内住院治疗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3000元,在市级医院住院治疗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5000元,在省级医院住院治疗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0000元,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调整为“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内住院治疗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000元,在市级医院住院治疗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3000元,在省级医院住院治疗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5000元,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同时将颍政办〔2016〕86号文中关于“贫困人口在县外且属省内的非省级医疗机构住院,个人自付封顶额一律按照0.5万元执行”,调整为“贫困人口在省内县外的非省级医疗机构住院,个人自付封顶额一律按照0.3万元执行”。
3.取消颍政办〔2016〕86号文中关于“贫困人口患特殊慢性病在省内医院住院治疗及逐级转诊的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的政策规定。
4.按照贫困人口分级诊疗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好贫困人口住院患者逐级转诊工作。对贫困人口住院患者所患疾病超出我县救治能力的,要开辟转诊通道。对贫困人口因危急重症来不及办理转诊手续的,要根据颍上县卫生计生委、颍上县扶贫办《关于印发颍上县农村贫困人口分级诊疗办法(试行)的通知》(颍卫计字〔2016〕376号)补办转诊手续。
(三)建立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再补偿制度(责任单位: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国元保险公司,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针对已参合的非贫困人口和2014年、2015年已脱贫人口实行“1579”补充商业保险再补偿政策。县财政按每人15元(约1415496人)的标准,为保障对象购买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实行“1579”再补偿政策,即:患者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年度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部分患者)补偿后,累计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达1万元以上的,对超过部分分段给予再补偿。分段再补偿比例为:0—2万元(含2万元)再补偿50%,2万元—5万元(含5万元)再补偿70%,5万元以上再补偿90%,年度再补偿实行20万元封顶。
(四)对2016年、2017年已脱贫户和未脱贫户省外就诊对象实行政府兜底(责任单位:乡镇卫生院、县卫计委、县农合办,逐月结算)。
1.保障对象。2016年、2017年已脱贫户和未脱贫户中因重特大疾病必须在省外医疗机构就诊的人员。“必须在省外就诊”人员是指因危急重症或超出我县、我省救治能力经过转诊的人员。
2.兜底标准。2016年、2017年已脱贫户和未脱贫户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实行政府兜底。
3.结算办法。符合条件的省外就诊患者回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通过农合系统实行“一站式”结算,打卡发放到户。
(五)建立重特大疾病政府再救助制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卫计委、县财政局,逐月落实)
1.保障对象。全县参加新农合的居民(含2014年、2015年脱贫人口),因患重特大疾病在省内就医,医疗支出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1579”再补偿,扣除平台募捐、社会捐赠、企业或单位赞助、社会救助后,年度内合规自付费用仍超过1万元,实际生活水平处于贫困边缘的人员。
2.救助标准。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经各种补偿和救助后,将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减去1万元起付线后,再分档救助:0—5万元(含5万元)的,按50%计算;5—8万元(含8万元)的,按60%计算;8万元以上的,按70%计算,再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5万元。
(六)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紧紧围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三项指标,大力提升基层卫生医疗服务能力。
1.添置诊疗设备。对基础设施差、服务能力弱的乡镇卫生院加大投入,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在2017年成立8个乡镇急救分站的基础上,在部分交通不便、人口密集的乡镇设立急救中心分站,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应急能力;针对部分设备老旧、难以满足诊疗需求的乡镇卫生院,配备全自动生化仪、五分类血球仪、彩超等必备诊疗设备,提升基层妇幼保健能力和诊疗能力(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办公室,9月底前完成)。
2.加快县级医疗机构建设步伐。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大楼、县妇幼保健院和县中医院6万平米住院大楼尽快开工建设,争取县中医院住院大楼年内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办公室、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年底前实现)。
3.开展健康脱贫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卫计生委办公室、妇幼保康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逐月落实)
一是继续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与民政部门医养结合床位建设相结合,对部分建设标准仍然没有达标的村卫生室,继续加大投入,确保2018年全面实现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办公室,年底前完成)。二是强化妇幼健康网络建设。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配备专门的妇幼保健人员。三是积极推广住院分娩,实施优生优育服务。
(七)全力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
各乡镇要根据《颍上县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方案》规定,全力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确保在3月底前实现参合率达100%。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全面摸清各类底数。一是户籍人口数;二是应收缴对象的底数;三是代缴对象的底数;四不应参合人员的底数。对这4种对象,都要逐人登记造册,分类统计,为省级对我县参合率的确认提供依据。
2.各乡镇要抽调精干力量深入各村(社区)指导并督促村(居)收缴参合资金。
3.坚持做到应保尽保。要做到以家庭为单位全员参合,不得选择性的部分参合。对应在本地参合实际在外地已经参合的人员必须提供在外地参合的证明,否则,视为未参合。
4.2016年、2017年已脱贫户和未脱贫户参合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全额代缴。严禁向代缴对象收取参合资金,已经收取的,必须全额退回。
(八)全面开展贫困人口健康体检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健康脱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卫财秘〔2017〕381号)规定,每年要对贫困人口体检一次。2018年计划对2016年、2017年已脱贫户和未脱贫户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健康体检(责任单位:乡镇卫生院,9月底前完成)。
(九)落实贫困人口签约服务
2018年,对贫困人口按照普通型、高危人群型、糖尿病型、高血压型、老年型、孕产妇型、儿童型、肿瘤型、呼吸道型九种类型为贫困人口开展分类签约服务,依托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实行团队签约,并规范履约,保障贫困人口不出门即可享受到便捷优质的服务(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基层卫生股、乡镇卫生院,9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党委、政府是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筹资的责任主体,各乡镇要将城乡居民参合情况纳入对乡村两级干部的绩效考核。要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参合资金的收缴工作,3月底前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合率必须达到100%,不能完成任务的,乡镇主要领导要向县委说明原委。县卫生计生委要主动与省市对接,做好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合率的确认工作。
(二)健康脱贫工程综合医疗保障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完善政策,创新机制,确保保障对象全覆盖、优惠政策全执行、包保干部和贫困人口全知晓。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是重特大疾病政府再救助制度的责任主体,扶贫包村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在重特大疾病患者提出申请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审核、复核、公示制度,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
(四)县卫生计生委要切实负起责任。一要加强医疗行为监管,控制过度医疗和不合规诊疗行为;二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通过提高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等措施,提高县域内就诊率,降低群众看病负担;三要落实好“一站式”结算工作。
(五)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升级和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工作。
(六)县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管,严肃查处健康脱贫政策执行及相关项目建设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
(注:本方案由县卫计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 日
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
工作方案
为全力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切实提高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水平和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程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高教育、职高教育、高等教育资助全覆盖,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发展成果。力争实现贫困家庭学生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引导未能升入普通高中和高校的贫困家庭适龄学生进入职业院校学习或接受不低于半年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资助标准
1.对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适龄在园就读幼儿发放资助金,每生每年800元。
2.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免收由学校统一组织收取的簿本费等相关费用,实行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在校期间每生每天享受4元膳食补助(全年按200天计算)。
3.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每生每年补助国家助学金3000元。
4.对中职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就读的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免学费;对全日制在籍在校就读的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助学金3000元。
5.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新考取的全日制高职及本科院校大学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并资助新生入学车旅费,省内院校500元、省外院校1000元。在校在读全日制高职及本科院校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生,优先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同时,向在校在读全日制高职及本科院校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开辟颍上农商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即来即办,应贷尽贷,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县财政全额贴息。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6.在县外就读的颍上县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在校未受到资助的,参照本地各学段资助标准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机制,确保教育扶贫资助全覆盖
1.实行网格包保。实行教育扶贫双线联动机制,划片包保,县教育局党组班子包到片区,局机关、二级机构工作人员包到中心校,中心校和县直各校(园)建立相应的划片包保责任机制,做到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不出现盲区。
2.完善信息对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扶贫部门与教育局、中心校、自然校在资助政策、基础数据上的无缝对接,根据入学、升学和毕业情况及时调整学生资助数据,全面提升资助学生信息准确率,资助结果要全部告知贫困家庭。
3.强化政策宣传。县教育局要发挥教育系统宣传优势,让广大教师投入到教育扶贫宣传队伍中来。各乡镇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扶贫惠民政策措施,形成人人知晓教育扶贫政策、人人参与教育扶贫的良好氛围。
4.加强督查考核。县教育局要加大督查力度,每月督查一次,将督查结果纳入乡镇中心校年终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作为对单位和个人考核、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
(二)控辍保学,提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县教育局、各乡镇要坚持“扶贫控辍、制度控辍、质量控辍”措施并行,落实三级控辍保学责任状,加大《义务教育法》宣传,切实增强依法治辍意识。落实适龄儿童入学通知书发放、义务教育入学注册、有辍学倾向学生定期排查、政府资助政策、对不及时将辍学的学生送回学校的家长或监护人及时处理“五个全覆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无一人因贫辍学,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以上,并逐年递增。
(三)改善条件,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发展成果
1.对“全面改薄”工程进行“回头看”,全面落实“城区教育资源扩充工程”,进一步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落实重点贫困村所在地学校(教学点)项目优先立项,进一步改善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促进贫困村学校标准化建设,使我县教育从基本均衡逐步走向优质均衡。
2.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障农村儿童就近入学。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建立健全三残儿童实名登记工作,落实三残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资源教室等管理办法,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继续实行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制度,保障贫困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关注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3.强化师资,提高贫困地区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构建薄弱学校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完成教师招聘和引进计划,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特岗计划”,确保贫困村中小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加大教师交流力度,实行教师无校籍管理,推动教师向薄弱学校交流补充,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教师专项支教计划,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中小学骨干教师驻点支教。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薄弱学校教师待遇,全面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优先建设薄弱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确保贫困村薄弱学校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
4.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按照有利于利用小学富余校舍和师资、有利于幼儿方便就近入园、有利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原则,在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保教质量。
5.实施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推进合肥十中全面托管颍上二中,深化高中办学改革。立足实际,积极探索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内涵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6.制定职业教育规划,落实颍上职教中心建设项目,加强产学研基地建设,高标准建设实习实训基地,扩大培训项目,提高贫困家庭劳动力职业技能和受教育年限,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
7.加快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巩固提升贫困地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推进“在线课堂”建设,帮助农村教学点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加强网络技术应用与管理培训指导,县级各类培训向贫困地区倾斜。遴选信息技术应用优秀教师,开展现场教育教学交流活动,提升贫困地区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注: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党建
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党建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 日
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党建扶贫工程
工作方案
为切实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扶贫优势,把党建资源转化为扶贫资源,把党建成果转化为扶贫成果,进一步推进全县党建和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助力脱贫攻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提拔重用一批、调整一批、处理一批”“三个一批”要求,狠抓乡镇扶贫专职副书记、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村官“四支队伍”的管理工作,建强脱贫队伍,压实责任主体,为确保实现贫困县退出的总体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措施
1. 做好第六批选派帮扶干部任期期满工作。及时完成我县选派的第六批选派帮扶干部的期满更换工作,确保选派人员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适时开展第六批选派帮扶干部的总结表彰工作,评选出先进个人、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2. 举办选派帮扶干部培训班。按照省市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要求,对全县选派帮扶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
3. 召开选派帮扶干部工作例会。县选派协调办每季度召开1次选派帮扶干部会议,听取汇报,交流经验,部署工作。
4. 完成选派帮扶干部党建表彰工作。结合“七一”党建表彰活动,在全县评选出一批优秀选派帮扶干部进行表彰。
5. 完成选派帮扶干部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指导扶贫工作队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发挥好10万元专项资金的效益。
6. 办理选派帮扶干部人身意外伤害险。在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全部到位后,及时统计整理所有选派帮扶干部的个人信息,为每名选派帮扶干部购买1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7. 及时拨付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按照逐队办理、集中拨付的方式,以每个扶贫工作队为单位,分别在6月份、11月份,分两个批次,集中申报、审批,为选派帮扶干部拨付办公经费。
8. 督促选派帮扶干部报送“双月报”。通过微信群、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平台,建立“提醒”机制,按照20日提醒、23日催报、26日完成的进度,每个偶数月下旬,集中收集整理每名选派帮扶干部的双月报表,通过“双月报”及时了解掌握选派帮扶干部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存入个人选派档案。
9. 开展选派帮扶干部在岗和工作情况随机抽查。每月不定期开展督查,下发督查通报,对于在岗时间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群众满意度较低的选派帮扶干部属于县选派的进行严肃处理,属于省市选派的将发函建议选派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10. 加强新增扶贫工作队的管理。参照《颍上县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加强对238个非贫困村新选派帮扶干部的日常管理,纳入统一督查,建立督查通知制度。
11. 完成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方式,完成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12. 认真落实选派帮扶干部“三个一批”要求。结合督查检查、日常管理、考察考核等,认真落实“提拔重用一批、调整一批、处理一批”“三个一批”要求,进一步激励全县各级脱贫攻坚干部履职尽责、担当干事的积极性。
三、工作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县选派协调办公室作用,做好统筹谋划,加强工作指导,定期研究调度,推进工作落实。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选派单位要按照脱贫攻坚职责分工迅速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2. 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选派单位和选派帮扶干部要增强脱贫攻坚的责任担当,切实把脱贫攻坚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县委组织部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制度,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和驻村扶贫工作队重点考核脱贫攻坚实效,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各项制度,对脱贫攻坚成效不明显和自身能力不能胜任工作的选派帮扶干部通过岗位调整和约谈问责等方式进行处理。
3. 强化宣传引导。加大选派帮扶工作宣传报道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全面宣传典型事例、先进人物、经验做法,并积极主动和各级新闻媒体沟通对接,创新选派帮扶工作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引导主流媒体深度、广泛报道选派帮扶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选派帮扶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提振广大选派帮扶干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注:本方案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聚焦贫困县退出强化财政
资金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聚焦贫困县退出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 日
聚焦贫困县退出强化财政资金保障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扶组﹝2017﹞17号)精神,切实加大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县委、县政府实施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战略部署,切实统筹和安排财政支持脱贫攻坚资金,为实现2018年“户脱贫、村出列、县摘帽”的总体目标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
1. 争取上级财政扶贫投入。县财政局要主动定期与省、市财政部门对接沟通,做好做实做细各项考核评估工作,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2. 增加地方财政扶贫投入。县财政局要认真落实省政府《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8号)规定,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县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650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县级新增地方债优先用于脱贫攻坚,盘活存量资金可统筹部分确保50%以上用于脱贫攻坚。
3. 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县财政局要在3月20日前编制出台2018年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和“三项清单”,加强整合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取得实效。
(二)支持脱贫攻坚重点工程
1. 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县财政局要围绕特色种养业扶贫、光伏扶贫、固定资产投资折股分红等方面积极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工作。通过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将政府涉农投入形成的增值红利,让利给贫困村和贫困户,构建贫困户稳定增收和防范返贫长效机制。对开展资产收益扶贫积极性高、效果较好、群众认可的,在支农政策和资金上予以适当倾斜。
2. 支持扶贫重点工程。县财政局要全力配合有关部门,确保全县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就业脱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健康脱贫、社保兜底等重点扶贫工程顺利实施。
三、保障措施
1. 强化工作责任。县财政部门要积极发挥脱贫攻坚资金保障作用,切实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积极开辟脱贫攻坚新的资金渠道,确保政府扶贫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同时,制定资金筹措方案,严格资金监管,加强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堵塞漏洞。
2. 主动开展会商。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资金整合优势,主动与项目主管部门开展会商,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制定扶贫资金使用方案,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3. 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县财政部门负责督促乡镇和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扶贫项目和资金对接,解决“钱等项目”问题,明确资金支出主体责任。根据项目计划,部门或乡镇提出资金申请,经县扶贫办审核后,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及时将资金及时拨付到部门或乡镇,由部门或乡镇监督项目实施。
4. 加强监督检查。县财政部门要制定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督查方案,抓好资金监管,每半个月开展一次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形成督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责任。县财政部门要配合县纪委、监察委、审计局、扶贫办等部门,加大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审计和监察的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注:本方案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聚焦贫困县退出强化土地要素支撑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聚焦贫困县退出强化土地要素支撑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 日
聚焦贫困县退出强化土地要素支撑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强力推进攻坚脱贫工作,切实做好土地要素支撑,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完成2016、2017、2018三个年度7100亩的增减挂钩任务;加大用于占补平衡新增耕地的力度,完成新增耕地6000亩;利用工矿废弃地政策,完成2017、2018年3300亩工矿废弃地复垦任务。土地整治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贫困村;利用城乡增减挂钩政策(旧村改造、空心村改造)、新增耕地土地复垦、工矿废弃地复垦政策向贫困村倾斜,将所得收益优先用于脱贫攻坚。
二、落实举措
(一)主要任务
(1)对纳入2016、2017年增减挂钩拆旧区的6个贫困村,相关乡镇要在4月底前完成复垦任务,给予乡镇每亩1-3万元以奖代补资金,优先用于脱贫攻坚。
(2)对未纳入2016、2017年增减挂钩项目的贫困村,优先安排2018年度增减挂钩项目。3月底完成项目区选址、现场踏勘,5月前完成组卷及资金拨付,7月底全面完成复垦任务。验收后县政府给予每亩1-3万元以奖代补资金,优先用于脱贫攻坚。
(3)2018年增减挂钩项目,县政府拿出不低于20%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拆旧区安置,村镇公益事业及村镇集镇建设,土地收益用于脱贫攻坚。
(4)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的拆旧区,能够实施拆迁复垦的,国土部门制定复垦方案报县政府同意后进行复垦,所需费用由县政府先行拨付,复垦验收合格后,纳入土地复垦储备库,待规划调整后使用。县政府给予每亩1-3万元以奖代补资金,优先用于脱贫攻坚。
(5)相关乡镇于4月15日之前对78个贫困村区域内符合复垦条件的林地、园地、未利用地进行申报新增耕地。县国土局务必于4月底完成组卷工作,6月底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县政府给予每亩3万元以奖代补资金,优先用于脱贫攻坚。
(6)全年完成2017、2018年工矿废弃地3300亩复垦任务,县国土局要于6月底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县政府给予每亩1—3万元以奖代补资金,优先用于脱贫攻坚。
(二)明确职责
各乡镇要对增减挂钩、新增耕地、工矿废弃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做好拆旧地块的选址、拆迁、招标、土地复垦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县国土局要对已选好的地块外业踏勘,组卷上报审批,会同农委、水务、财政、审计对项目进行初验;县审计局负责对项目资金跟踪监督及项目审计工作。
三、保障措施
切实抓好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如期竣工验收。建立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用地报件随到随审的绿色审批通道,切实保障扶贫开发项目合法及时用地。
(注:本方案由县国土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易地扶贫
搬迁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 日
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工程工作方案
为扎实、规范、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根据《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5 号)、《安徽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办法》(皖易扶〔20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完成397户、995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其中夏桥镇128户、365人,黄桥镇201户、529人,半岗镇68户、101人。
二、工作举措
(一)实施步骤
1.协议签订阶段。乡(镇)、村干部进村入户以村民组为单位召开群众座谈会,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根据群众自愿原则分类型填表登记,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并与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正式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协议》,为分类安置提供可靠依据。对符合条件的不愿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填写放弃搬迁承诺书。夏桥镇4月底完成,黄桥镇5月底完成。
2.工程施工阶段(5月中旬)。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黄桥镇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主体工程并达到搬迁入住条件。同时完成工程验收和资金审计等工作。
3.搬迁入住阶段(5月30日——6月30日)。半岗镇已完成搬迁入住,4月底前要完善档案资料。夏桥镇于5月底完成搬迁任务,黄桥镇于6月底完成搬迁任务。
4.配套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阶段。要按照省级示范点标准规划设计建设:黄桥镇两湾新村拟建设卫生室750平方米、文体综合楼2000平方米。夏桥镇徐家湾安置点拟建设幼儿园2800平方米、综合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半岗镇投资450万元,建综合服务中心1600平方米和1200平方米活动广场(3月底前完成前期申报工作、5月1日开始施工)。
(二)产业发展。根据安置区资源及环境承载情况,紧密结合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就业脱贫等脱贫攻坚工程。优先安排搬迁贫困户开展适应性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拓宽搬迁对象增收渠道。支持搬迁安置区发展物业经济,增加搬迁户财产性收入。
(三)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乡镇要严格执行政策标准,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土地复垦和增减挂钩等工作,易地搬迁户搬入新建房后,必须拆除旧房,通过平整土地、改良土壤、加强水利配套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等方式,实施迁出区基本农田改造。深入开展迁出区宅基地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加强迁出区生态修复,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工程相结合,确保迁出区林草植被覆盖度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乡镇7月底前完成旧房拆除和复垦工作,县国土局8月份完成复垦土地认定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谋划,严格程序、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做到“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县发改委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县级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配套政策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和资金筹措方案、年度资金计划下达、检查指导、绩效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搬迁安置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二)加强资金监管。对专项建设资金、地方政府债注入的项目资金及政策性长期贷款等建立台账制度,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强化绩效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公告公示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坚决杜绝资金挪用行为,严格贷款用途管理,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防范。
(三)强化考核评估。县发改委要实行半月一督查、一月一考核制度,重点对搬迁对象识别、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专项资金运作管理、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销号等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注:本方案由县发改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社保兜底
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社保兜底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 日
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社保兜底工程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2018年实现贫困县退出的工作目标,按照《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贫困县退出实施方案》和《安徽省民政厅2018年社保兜底工程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社保兜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推进“两线合一”,构筑起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的兜底安全网;实施基本社会养老服务建设工程,确保养老床位数、护理型床位和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所占比例达到或超过省定指标,确保残疾人“两补”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程
1、提高保障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0元。其中:
A类每人每月补差375元,增发30%资金即113元/月,合计每月发放488元,全年5856元;
B类每人每月补差320元,增发20%资金即64元/月,合计每月发放384元,全年4608元;
C类每人每月补差300元,全年3600元。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间:2018年6月底。
2、扩大农村低保保障面。根据省民政厅农村低保覆盖面达到3.2%的要求,将我县农村低保覆盖面由目前的2.83%提高到3.3%。全县农业人口共1504302人,按照3.3%测算,需在现有42589人基础上,再增加农村低保7053人,总数达到49642人。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间:2018年6月底。
3、优化管理机制。出台《颍上县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意见》。改进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建立收入、财产豁免机制,实施农村低保渐退政策,加大因病支出型贫困居民的保障力度。进一步优化农村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村级评议、张榜公示、审核审批等程序,定期复核、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完成时间:2018年9月底。
4、农村低保信息化建设。构建县、乡(镇)两级相互贯通的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分级储存、一体汇总、同步操作。部署“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系统,年底前全县实现网上申请、审核、审批,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底。
(二)基本社会养老服务建设工程
1、建设护理型养老床位。根据省《退出贫困县实施方案》中基本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的任务指标,在我县退出贫困县检查验收前,必须完成5240张护理型床位的建设任务,加上现有的6630张,总合计11870张,实现超过省定每千名老人拥有42张养老床位及护理型床位占比30%的目标。具体为:
一是新建村(居)卫生室护理型床位3340张。现有334个村(居)卫生室每所新建10张护理型养老床位,每张床位占地面积不低于14平方米;
二是新建乡镇卫生院护理型床位1500张。全县30个乡镇卫生院每所新建护理型床位50张;
三是支持县医院南区和县中医院新建、改造、增建护理型床位400张,每个点各200张;
严格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兼顾、乡镇为主、政府保障、把握时限”的原则组织实施。因地制宜即各乡镇结合实际,在保证总量的基础上,不搞平均分配,要有的放矢;统筹兼顾即在推进新建养老床位的同时,对现有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进行升级改造并加以利用;乡镇为主即任务下达乡镇,各乡镇自行组织建设施工、质量把控、进度管理、吸纳民营资本介入等。民政局、卫计委等部门负责实施标准、业务指导、跟踪督查、检查验收等项工作;政府保障即做好两个保障,一是按新建每张床位1.5万元计算,所有建设资金由县财政保障,二是涉及到的村(居)卫生室扩容用地问题由国土部门提供支持保障;把握时限即必须保证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10月底前全部完成县组织的检查验收及基础资料建档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
完成时间:2018年9月底。
2、建设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床位。我县目前共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900人,按照省定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40%的标准,需集中供养360人。通过对现有公办乡镇敬老院进行改造加以解决,每所敬老院改造增建6张护理型床位,用于集中供养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计委、各乡镇政府、县财政局。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底完成。
3、现有养老机构整改升级。启动消防改造工程,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法规,为全县60所敬老院安装必需的消防设施,对整改后消防安全仍不达标的,采取强制措施关停处理。按照《安徽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安徽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现有17所社会办养老机构进行督查整顿,帮助其完成设立许可的审核批准,对经过整改仍不能达到许可标准的,予以关停处理。按照食品卫生安全法规的要求,对养老机构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整顿,对经过整改仍不能达到许可标准的,予以关停处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民政局、县卫计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县法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间:2018年8月底。
(三)残疾人“两补”全覆盖工程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覆盖率全部达到100%。
目前全县共有重度残疾人21885人,重度残疾人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全年720元;共有保障困难残疾人14615人,一、二级补贴标准全年800元,三、四级全年400元。
由县残联提供具体数据和补贴人员名单,民政局负责资金的发放,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管理和拨付。
责任单位:县残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间:2018年6月底。
三、落实责任
一是县卫计委和民政局牵头负责制定基本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方案、列明任务、预算资金、牵头组织建设督查和检查验收等工作,相关单位配合;
二是县财政局负责各项资金的及时拨付和管理,县民政局、县卫计委配合;
三是基本社会养老服务床位建设工作、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以乡镇为主体组织实施,严格工作质量和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全部任务。县卫计委、县民政局负责政策指导、标准把控等;
四是社会办养老机构整改由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有关乡镇配合;
五是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改造以及消防许可由县民政局和乡镇负责,消防大队配合;
六是养老机构的食品卫生安全整改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县民政局和乡镇配合;
七是县法院、县公安部门及各乡镇负责对通过整改仍不能完成相关法规规定的养老机构,进行查封和取缔关停等项工作,县民政局配合;
八是县国土局负责对村(居)卫生室扩建用地进行审核审批,乡镇配合;
九是县医院南区、县卫校和县中医院的护理型床位建设改造工作由县卫计委负责实施;
十是残疾人“两补”全覆盖由县残联和县民政局负责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组成县社保兜底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民政、财政、扶贫、卫计委、国土、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法院等部门参与,相关单位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负责开展工作。涉及各单位、各乡镇需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一名工作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3月底前报县民政局、县卫计委和县扶贫办备案。
二是强化督查。县领导小组牵头民政局、卫计委、扶贫办等部门组成工程建设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县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相关成员单位工作协调会,研究分析存在问题,落实具体整改措施。
三是责任包保。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所承担工作务必尽心尽力,保证足够人力、物力开展工作。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基本社会养老床位建设和农村低保提标扩面任务责任书,将兜底保障列入对乡镇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根据完成质量和时限,奖优罚劣。
四是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自3月份启动实施,10月底全面完工并通过县级组织的检查验收。基本社会养老床位建设工作启动以后,各乡镇每月底分别向县卫计委和县民政局上报工作进度,每月进行一次通报。
(注:本方案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提升残疾人
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 日
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皖政[2016]111号)、《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扶组[2017]17号)和《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产关于印发〈阜阳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秘[2017]72号)精神,完成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确保2018年全县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均达到100%。确保2018年底全县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75%以上。
二、落实举措
(一)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县残联要将全县办证残疾人按等级分类汇总,每月定期函致县民政局,县民政局组织乡镇对符合条件的享受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对象进行初审,各乡镇将初审合格材料报送至县残联,县残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重点对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予以审核,县民政局根据县残联初核名单进行最终审定,由县财政统一拨付。
(二)做好基本康复服务工作
1.建好两个康复服务机构
(1)在各乡镇分别成立1个“残疾人之家”,并选配3名工作人员(1名乡镇残联理事长、1名乡镇卫生院分管公共服务副院长、1名残疾人)。主要职责是提供残疾人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文化活动、学习培训等服务。
各乡镇要提供办公场所,并精心选配1名适应工作岗位需求的残疾人,到“残疾人之家”工作,县残联给予适当岗位补贴。
(2)在全县348个村(社区)卫生室分别成立1个“残疾人工作站”,每个卫生室明确2名医生,提供残疾人日间照料、康复等服务。
2、围绕基本康复服务指标,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按照目标要求,完成约37500人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任务指标,确保2018年底全县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75%以上。
(1)建立0-17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台账。完成每年上级下达贫困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指标100名,每人每年补助1.2万元。
(2)建立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药费补助台账。完成每年上级下达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药费补助康复服务指标1400名,着重对贫困精神残疾人和肇事肇祸精神残疾人进行补助,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
(3)建立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康复服务台账。重度残疾人(一、二级)享受护理补贴纳入残疾人康复服务指标,县残联配合民政部门完成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及时掌握民政局发放护理补贴数据库,建立康复服务台账。
(4)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台账。认真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申报发放工作,将辅助器具适配需求作为基本康复服务工作之一。
(5)建立持证残疾人纳入基层医生家庭签约康复服务台账。县卫计委、人社局、残联要认真做好残疾人康复综合评定,将基层医生家庭签约的残疾人纳入基本康复服务指标。
三、保障措施
(一)凝聚工作合力。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自身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基本康复服务落实到位。
(二)加大投入力度。县残联要充分利用好残疾人保障金,合理调配,加大投入,为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坚强资金保障。
(三)强化督查考核。要建立健全督查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定期对全县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着重对全县“残疾人工作站”进行康复情况进行地毯式检查,做到一人不漏,一人不错。
(注:本方案由县残联、县民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金融扶贫
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金融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 日
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金融扶贫
工程工作方案
为加大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高效的金融扶贫工作联动协调机制,更好地推动金融扶贫工作的开展,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金融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促进信贷投入总量较快增长,确保全县支农贷款增速高于去年同期水平,金融扶贫精准度不断提高,信贷分类定向投入持续增加,积极与上级行申请支农再贷款限额,力争全年投放小额扶贫信用贷款3.5亿元,余额达7亿元。
二、具体措施
一是全面落实扶贫小额信贷相关政策、规定,把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作为目前及以后重点工作来抓。持续做好到期贷款续贷工作,扩大扶贫小额信贷覆盖面。
二是按照监管部门和上级要求,对扶贫小额信贷进行规范操作,同时认真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尤其加大对产业主体准入及贷后管理工作,保证发放的每一笔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真实、资料完整,无弄虚作假行为,坚持不懈地稳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确保“贷得到、用得好、促脱贫”。
三是加强沟通,层层把关,防止冒贷、转贷,防止虚报户数、虚报需求或以贫困户的名义骗贷,一经发现,及时收回贷款并列入诚信记录。
四是践行普惠,拓宽渠道提升服务。不断拓展金融服务渠道,充分发挥网点和网络优势,全力做好金融扶贫渠道服务便捷化、立体化,通过增加助农取款点、ATM机等方式,不断延伸服务触角,扩大服务半径,真正做到送金融下乡,让贫困地区农户能够享受到便捷、多样的金融服务。
三、保障成效
1.加强领导。成立颍上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颍上县金融精准扶贫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坚持抓好扶贫开发重大问题研究和难点问题协调,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金融精准扶贫取得实效。
2.强化协作。县域内各商业银行要积极参与,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行业和职能优势,协同县直部门从人才、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扶持,确保帮扶措施和任务的落实。
3.严格考核。通过开展督促检查,不定期走访金融机构、企业及农户,调查了解金融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金融扶贫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注:本方案由县农商行、县人行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生态扶贫
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生态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 日
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生态扶贫工程
工作方案
为加快落实环保专项资金项目,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利用国家环保部安排的63万元中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的45万元资金,对12个重点贫困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为村庄购买垃圾设施、建水冲式公厕、进行沟塘整治等,促进项目所在村庄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二、主要措施
(一)资金投入。2018年,县环保部门承担全县拟出列的12个重点贫困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每村分配项目资金为9万元,具体为:耿棚镇林庄村、黄桥镇小集村、建颍乡丁楼村、江口镇牛圩村、刘集乡中心沟村、六十铺镇高菜园村、润河镇汪堂村、十八里铺镇古店村、谢桥镇路庄村、新集镇腰楼村、杨湖镇汪李村和古城镇赵楼村。
(二)实施内容。对耿棚镇林庄村、黄桥镇小集村、建颍乡丁楼村、江口镇牛圩村、刘集乡中心沟村、润河镇汪堂村、十八里铺镇古店村、谢桥镇路庄村、杨湖镇汪李村、古城镇赵楼村等10个村各建设水冲式公厕一座;对六十铺镇高菜园村修建下水管道和沉淀池,新集镇腰楼村实施沟塘清淤治理和购买1辆垃圾转运车。项目建设实施内容要求在5月31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责任分解。
1、县环保部门要对项目进行前期调研,督促相关乡镇、村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对乡镇报送的项目立即纳入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待上级资金下达后,立即安排项目进行招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项目的日常督察调度工作,在建设工作完成后,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估。
2、项目所在地镇、村要认真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上报县环保部门;及时对项目进行公示公告,绘制施工图纸、制作预算明细表上报;明确项目监督管理人员,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配合县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协助县环保部门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绩效评估,并收集相关资料。
3、县招投标管理部门要会同县环保、项目所在镇村共同做好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县财政部门和县环保部门做好项目工程的验收和绩效评估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做好项目审计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对完成审计验收的项目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项目所在乡镇、村,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好对项目的督查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严把工程质量不出问题。
(二)加强督查调度。县环保部门要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建立问题清单,确定整改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时限,督促问题逐项逐条整改到位,确保项目实施按时、按质完成。
(三)加强资金监管。县审计部门要严把项目审计关;县财政部门对完成审计验收的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发挥出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注:本方案由县环保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农村道路
畅通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 日
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皖政 [2015]133号)精神,进一步加大通村道路建设力度,深化交通扶贫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实施209.045公里非建档立卡贫困村通村硬化路项目。
(二)实施15.955公里断头路项目。
(三)实施53公里未出列贫困村村级道路建设项目。
(四)实施2018年-2020年1160公里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
二、落实举措
(一)加快实施非建档立卡贫困村通村硬化路项目225公里和未出列贫困村53公里的村级道路建设项目,确保5月30日前完工。
(二)县交运局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30个乡镇辖区内尚未通硬化路的较大自然村(40户以上),逐村、逐路摸排核查,实施建设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确保10月30日前完工。
(三)县交运局要切实抓好十三五(2018-2020年)扶贫攻坚工程项目的谋划管理工作,认真落实2018年脱贫工作计划。
三、工作保障
(一)认真督查,科学调度。县交运局要对工程项目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兑现。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对提前完工且质量合格的予以奖励,对不能按序时进度完成工作目标的施工单位予以经济处罚。同时,对包保人员工作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
(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严格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社会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模式,明确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监理三方的权责关系,严格按合同办事,严格监理程序,优化施工工艺,狠抓工程质量。
1.建立质量责任档案,实行“黑名单”制。
2.投标承诺的人员必须到位、到岗。
3.加强试验检测,保证原材料质量。加强对原材料进场检测,质检中心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程序和要求对每道工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
4.加强内业管理,保证资料齐全,加强内业资料管理,做到内业资料与实际进度一致。
(三)强化监管,责任到人。为确保工程进度,县交运局要抽调人员做到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全程监督工程质量,深入施工一线为施工单位协调各方关系,保证工程按期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按合同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科学调度均衡生产,监理单位严格把关,做到机械配置合理,人员安排不窝工。县交运局监察室抽出专人每周不定期对各施工单位进行督查,严格责任追究。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国土、水务、财政、供电、移动、电信、联通和乡镇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形成合力,全力保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顺利实施。
(注:本方案由县交运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水利项目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水利项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 日
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水利项目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水利建设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加快推进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十三五”巩固提升工程和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对7个供水能力不足、设备老化的水厂,进行更新改造,确保水厂按规划有效运行。建设内容为王岗镇水厂、六十铺镇马小水厂、耿棚镇中心水厂、谢桥镇龚集水厂、十八里铺镇邢洋水厂、垂岗乡水厂、八里河镇潘冲水厂的清洗水池、扩容、机电设备的改造和管网延伸。
(二)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管理,通过系统成片治理,基本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项目治理耕地面积9.2655万亩,涉及13个乡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沟、塘、闸、站建设。
二、落实举措
(一)明确职责范围。县农村安全饮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程建设规划编制报批、招投标和工程的建设管理,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由县水务局负责,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审批和计划下达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审计、监察部门对工程建设进行审计、督查,乡镇负责工程用地和环境协调等。
(二)完成方案编制。县水务局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配合设计勘测单位进行方案编制内容的实地调查,并结合各乡镇贫困村出列的要求,因地制宜地,明确建设地点和建设的具体内容。
(三)把握时间节点。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和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4月份完成设计和批复,5月份招标完成并开始实施,9月底完成决算审计验收和资料整理工作。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部门协作。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和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点多面广,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凝聚工作合力。
(二)确保高效推进。要根据实施方案批复内容全面组织,提早安排,全力实施,确保9月份完成建设任务。
(三)加强督查检查。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督查,每月至少2次,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每十天进行进度排序,对检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时落实整改。
(注:本方案由县水务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电力项目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电力项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 日
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电力项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力度,全力实施电力精准扶贫,更好地推动全县精准扶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解决贫困地区农村电网“卡脖子”、“低电压”等问题,实现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明显提升,全县户均电力容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供电自动化和普遍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二、落实举措
(一)实施农村电网改造
1.加快贫困地区电网改造升级。2018年初步下达农网资金5970万元,对2018年拟出列贫困村64个有建改需求的台区实施电力设备改造,确保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对2016、2017年已出列贫困村台区电力设施运行情况开展“回头看”,根据用电负荷增长趋势、设备状况合理安排改造项目。
2.加快农村区域网架建设。加快推进35千伏江店-黄坝线路改造工程、35千伏江店-黄坝改接甘罗、夏桥新建工程、王岗变-八里河变入甘罗变35kV线路改造工程及新建35千伏赛涧输变电工程,进一步优化农村网架结构。
3.增加农村地区的电源布点。上半年建成投运35千伏十八铺变电站,同时启动赛涧回族乡35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确保下半年开工建设。
4.加大农配网部分低压线路的运维改造。对农网三相电力线路进行改造,全部取消单相变压器,为农村地区提供三相动力电,为贫困村脱贫提供可靠的动力电能。
(二)实施光伏扶贫
1.县供电公司要配合县扶贫办完成39兆瓦光伏扶贫项目的并网发电任务,在村级光伏电站选址确定后,明确专人全程跟踪,开辟并网绿色通道,积极跟进并网配套送出工程。
2.县供电公司要按时对光伏扶贫项目进行电费结算,及时兑现光伏发电费用,并在结算后第一时间向县扶贫办通报光伏电费结算情况。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沟通协调。县供电公司要积极做好与乡镇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把农网改造工程、光伏扶贫项目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强政策宣传。要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农网建设改造的意义,从而积极支持配合完成农网改造任务。
(三)加强安全管理。供电部门要严细管理,强化监督,落实现场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对施工现场全程跟踪严查。加强竣工验收管理,消除隐患,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注:本方案由县供电公司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聚焦贫困村退出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聚焦贫困村退出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 日
聚焦贫困村退出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
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宽带基站网络辐射能力对自然庄的全覆盖,增强农村信息服务功能,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信息化支撑与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强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实现光纤入自然庄全覆盖。
二、推进措施
(一)把握时间,加快进度。县经信委要督促移动、电信、联通三家通讯公司在6月底前实现光纤入自然庄全覆盖。
(二)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县经信委要统筹三家通信公司的资源,加快有线和无线宽带网络入乡进村,扩大无线宽带覆盖区域,降低贫困地区信息入户门槛和使用成本,提高贫困地区互联网普及率。
(三)合理布局,补缺补差。对新建居民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实现全覆盖,做到同时建设,同时铺设光纤。三家通讯公司分片、分区域对新建居民区实施光纤覆盖,确保实现光纤覆盖。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经信委负责牵头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抽调专职人员负责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每月一调度,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
(二)完善体制机制。建立用地保障机制,针对农村信息化建设所需生产用地的选址、征地工作,县国土部门和乡镇(经开区、循环园区)要依法办理用地、建设审批手续;乡镇、村负责室外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零星占地的施工协调工作。建立保护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落实保护通信设施责任,执法部门要加大对盗窃破坏通信设施、非法收购通信器材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属地乡镇、经开区、循环园区加强对传输等通信设施的保护。
(三)强化监督考核。县经信委牵头,电信、移动、联通三家公司配合,对各公司各阶段的任务完成情况,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
(注:本方案由县经信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科技扶贫
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将《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科技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 日
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科技扶贫工程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扶贫先扶智的工作要求,加大科技供给支撑,切实增强贫困人员依靠科技脱贫致富 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贫困人员的科学素质和生产技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科技扶贫作用,对2018年13个未出列贫困村实现科技扶贫全覆盖,切实提高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及贫困村农业发展科技水平及应用水平。
二、工作举措
(一)县科技局要为每个未出列贫困村精心选派1名科技特派员,深入开展“包村联户”,通过实地指导、技术培训,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等多种形式,向农民传授科技知识,帮助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实现精准扶贫。
(二)投入资金130万元,以示范基地扶贫、就业带动、主导产业帮扶、公司+基地+贫困户+市场四种方式,加快实施13个科技扶贫示范项目,实现扩大农村经营主体13个、帮扶贫困户235户的工作目标,增强贫困村创新创业和自我发展能力。
(三)加大科技宣传与培训。利用五月“科技活动周”和十月“全国扶贫日”,牵头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和送科技下乡活动。积极开展科技普及和技术培训,实现年度开展科技培训1000人次。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项目操作流程,加强资金管理力度,严格扶贫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问效。
(二)加强扶贫队伍建设。加强未出列贫困村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强化科技特派员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好科技特派员的指导帮扶作用。
(三)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坚持每月督查一次,重点加强对科技扶贫工程及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科技扶贫发挥作用。
(注:本方案由县科技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文化扶贫
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将《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文化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 日
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文化扶贫工程
工作方案
根据安徽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6]4号)、《关于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的意见》(皖发[2017]39号)精神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贫困县退出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年,确保全县公共图书馆流通达60万人次,文化馆服务62万人次,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10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72万人次。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基层基本公共服务。
1、公共图书馆服务方面工作。不断提升免费开放图书馆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乡镇、村(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后续管养、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乡镇图书分馆、农家书屋工程等民生工程项目的业务指导,以更优质的服务、更优雅的环境,不断增加读者的到馆量,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文化馆(站)服务方面工作。县文广新体局要指导和帮助乡镇综合文化站,加强对基层及社会文化骨干和群众性文艺团队的培训辅导,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民间艺术传承活动、文化活动,开展送戏、送电影下乡活动。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创新文化工作方式,强化文化惠民措施,进村入户、贴近群众,充分发挥文化前沿阵地作用,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条水平。
3、县广播电视台要保证我县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100%,并完善相关资料。
4、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标工作。鼓励日常健身活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倡导每天锻炼一小时,引导群众养成健身习惯。加大体育设施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活动场所和健身设施。降低体育消费门槛,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积极向上级争取有影响的体育赛事在我县举办,组织举办全县夏季篮球联赛、全县农民篮球赛等大型体育赛事,营造浓厚的体育活动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积极性。
5、县文广新体局要统筹指导文化馆、图书馆、各综合文化站谋划完善各种活动的资料收集保存,各项数据实行月报制,开展的群众文化和体育活动由文化馆和各乡镇文化站把材料报送到文广新体局;图书分馆的材料由各乡镇文化站收集整理后报送到图书馆;每月5日前把上月的相关活动材料统一报文广新体局扶贫办公室汇总保存。
(二)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 加快启动城南“五馆一中心”建设;
2、 建设5个乡镇(慎城镇、谢桥镇、南照镇、杨湖镇、六十铺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
3、 完成五里湖体育公园更名工作;
4、利用现有废弃闲置的厂房等建设乒乓球馆、篮球馆、羽毛球馆等室内健身场馆;
5、排查颍城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点,打造颍城15分钟健身圈;
6、建设41个村级文化服务中心(七个一文化工程项目)。
三、保障措施
县图书馆、文化馆和各乡镇要围绕基本文化服务功能,精心设置服务项目,做到专人负责,不断提高公共文体设施利用率。县文广新局要对照公共服务基本内容、年度目标任务及图书馆、文化馆、综合文化站等单位服务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和考核,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注:本方案由县文广新体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旅游扶贫
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 日
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乡村旅游扶贫
工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关于乡村旅游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1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乡村旅游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旅游景区、涉旅企业、合作社及能人带动贫困户就业、自主创业,加快实施旅游后备箱工程,2018年,至少带动全县1408名贫困人口脱贫。
二、实施内容
(一)加强乡村旅游扶贫人才培训。
2018年上半年对贫困村干部、景区负责人、涉旅企业负责人、导游、返乡创业能人及部分就业和创业贫困户,至少进行两次以上乡村旅游扶贫实用技能培训。
(二)加大涉旅项目产业奖补。
积极争取省市扶持项目和资金,整合涉农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和乡村旅游扶贫奖补力度,夯实贫困村产业基础。发挥农家乐餐饮经营、民宿客栈及采摘园、垂钓中心对贫困户的帮扶带动作用,提升旅游业综合接待能力和脱贫攻坚能力。
9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八里河镇朱岗村、夏桥镇龙王庙村、迪沟镇汤店村、江店孜镇李庙村、十八里铺镇古店村、耿棚镇灵台村、王岗镇淮罗村、建颍乡新庄村、垂岗乡墩黄村)在完善提升“八个一”工程(一个旅游接待点(游客服务中心)、一个旅游停车场、至少一座旅游公厕、至少一个旅游点、至少一家农家乐(乡村客栈)、一组标识标牌、一篇导游词、至少一名导游(讲解)员)的基础上,务必落实“四个一”工程(至少一个观光点、一个体验点、一个旅游产品加工点、一个乡村民宿),并发挥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产业功能。对落实“四个一”工程,成效显著,带动10人以上贫困户脱贫的企业或致富能人实行产业奖补政策(企业经济效益要大于奖补金额)。
一个旅游观光点:对贫困村新建的旅游观光点,经评审认可,环境优美、具有一定的观赏性,带动10人以上贫困户脱贫的,按脱贫人数,每脱贫1人奖补给企业或致富能人2000元。
一个旅游体验点:以垂钓、采摘等体验活动为中心的旅游体验点,带动10人以上贫困户脱贫的,按脱贫人数,每脱贫1人奖补给企业或致富能人2000元。
一个旅游产品加工点:对生产加工销售旅游农副产品、手工艺品等旅游商品的加工生产企业,带动10人以上贫困户就业脱贫的,按脱贫人数,每脱贫1人奖补给企业或致富能人2000元。
一个乡村民宿点:新建或利用空闲民房创建民宿客栈从事乡村旅游并带动10人以上贫困户脱贫的,按脱贫人数,每脱贫1人奖补给企业或致富能人2000元。
(三)加大旅游产品营销。
1. 做好贫困村产品与旅游企业的对接。开展贫困村产品进景区超市、旅游饭店、农家乐,加快推进后备箱工程。
2. 办好旅游文化节庆活动和相关主题活动,指导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依托资源举办季节性活动,拉动游客消费,为贫困户脱贫增收创造条件。
3. 推行“互联网+旅游+农业+贫困户”促销模式,利用
村级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营销活动,帮助重点村贫困户在网上销售旅游小商品,提高其“造血”功能。
%1. 进一步发挥乡村旅游协会和乡村旅游互助组织的作用,加大对重点村旅游资源的宣传推介和促销活动。
(四)加大对创办涉旅产业贫困户的补贴力度。
1.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办农家乐的,补贴2万元。
2. 从事民宿客栈、家庭旅馆10床位以下的补贴1万元,10床位以上的按每张床位2千元给予补贴。
3. 建垂钓中心的,5亩以上(含5亩)的补贴1万元,10亩以上(含10亩)的补贴2万元。
4. 贫困户子女进入旅游专业院校学习的,除享受“雨露计划”补贴外,一次性补助贫困户3000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县旅游局负责牵头落实乡村旅游扶贫和乡村旅游发展工作,继续实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联系制度,分工联系重点贫困村指导脱贫攻坚工作。各乡镇要把乡村旅游扶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重点村乡村旅游扶贫发展方向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以及具体措施,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奖惩。
(二)强化政策保障。完善用地政策,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方式,从事与旅游业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鼓励支持经营业主依法利用荒地、荒坡、荒滩进行乡村旅游扶贫开发。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旅游扶贫督导考核机制,把乡村旅游扶贫工作纳入工作考核体系。每月2次,开展扶贫工作督查及旅游扶贫情况动态跟踪监测。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奖惩。
(注:本方案由县旅游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电商扶贫
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 日
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电商扶贫工程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要求,进一步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扶贫工作深度融合,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加就业和拓宽增收渠道,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年确保实现全县贫困户通过电商培训不少于5000人次,贫困户转化开店人数不少于100人;村级电商网点提质增效,网点每月网上营业额平均不低于600元;全年创建2个贫困村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村;全年发布贫困户自产产品信息不少于2000条。
二、具体措施
(一)开展贫困户电商培训,鼓励贫困户电商创业。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县18-45周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电商人才培训,不少于5000人次,贫困户转化开设网店人数不少于100人。乡镇负责组织参训对象,提供培训场所。贫困户通过培训后进行电商创业,网上季度交易额达到或超过3000元的,按照每1000元交易额补助100元标准进行奖励,鼓励贫困户自主创业,提升内生动力。
(二)村级电商服务网点提升工程及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镇(村)。各乡镇负责对已建成的村级电商服务网点进行后续日常管理,发挥网点电商作用,做到提质增效,网点每月网上营业额平均不低于600元。各乡镇要积极争创省级电子商务示范镇(村),力争全县2个贫困村创建成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村。
(三)建设农产品信息发布平台。县商务局负责建设农产品信息发布平台并保障运行,集中发布全县特色农产品、帮扶企业产品、贫困户自产产品信息,全年发布信息不少于2000条。各乡镇负责收集待售农产品信息,实行每月上报,全年上报不少于100条,报县商务局统一录入并发布。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积极动员帮扶联系人、社会爱心人士关注信息平台,积极购买贫困户农产品。
(四)鼓励支持电商企业及村级电商服务网点销售贫困户自产产品。县农委、经信委、经开区、商务局、各乡镇要鼓励各自管辖领域的电商企业积极参与贫困户自产产品的销售工作。电商企业年销售贫困户产品达50万元及以上,县财政将给予一定奖补。各乡镇要鼓励引导村级电商服务网点销售贫困户自产产品,县财政将按照每月经营本地农村产品线上销售额,给予电商服务网点一定奖补。
(五)扶持指导贫困户建设网店。由第三方服务商为贫困户提供网店孵化服务,每孵化一个网店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有交易实绩且达到县政府奖励标准的,县财政将奖励第三方服务商1000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各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要紧紧围绕贫困户增收脱贫,积极协调电商企业、电商网点参与销售贫困户自产产品。
(二)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用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确保电商扶贫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调度督查。县商务局负责每月对电商扶贫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及时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注:本方案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少数民族乡村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少数民族乡村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 日
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少数民族乡村扶贫
工程工作方案
为加快少数民族乡村减贫脱贫步伐,确保困难民族村在迈向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不掉队”,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完成2018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27万元建设项目,项目为:六十铺镇桃花店回族村路灯建设、刘集乡甘罗回族村瓜蒌种植扩建项目、南照镇姚岗回族村下水道建设项目。
二、落实举措
(一)加强帮扶工作。根据民族村发展现状和县民委委员单位职能,确定7个县民委委员单位重点对口帮扶7个民族村(具体对口帮扶名单见附表),确保民族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赶超全县平均水平。主要帮扶任务是集中县直帮扶单位资源,帮助民族聚居村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把发展落实到解决民族聚居村特殊困难和问题上,不断改善民族聚居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二)实施分类指导。相关乡镇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少数民族贫困户优先扶持,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县财政局要在研究制定支农涉农政策及相关资金时给予民族村倾斜;县农委要在发展特色产业、畜牧业、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以及建立新型经营组织方面积极扶持民族村现代农业发展,加大涉农资金支持力度;县文广新体局要牵头完成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化站(农民书屋)、农民健身工程的建设;县人社局要完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各种社会保障政策;县水务局要在安排使用水利建设基金及水务资金时,对民族乡村重点桥、涵、闸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倾斜;县交运局要将民族村道路建设纳入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发展规划,加快推挤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县发改委要帮助民族村做好项目立项工作,并积极争取省、市项目资金;县美丽办要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聚居村纳入全县美好乡村建设中心村名单。
(三)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用好用足国家已有的各类扶持政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少数民族乡和民族村生产生活条件,扶持带动群众致富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社。上级有关部门分配给民族村的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县民宗局在专项资金下达后要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在项目库中筛选项目。县民宗局要坚持按项目进度核拨资金,定期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辖有民族村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作为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村加快发展的重要抓手,真正摆上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大投入。要配齐选强民族乡村两委班子,为加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县直各对口帮扶单位要认真履行帮扶责任,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牵头指导,责任科室具体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营造加快民族乡村发展的“大帮扶”格局。
2、严格考核督查。对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的,以及对资金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立即追回资金,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注:本方案由县民宗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县民委委员单位对口帮扶民族村名单
附件
县民委委员单位对口帮扶民族村名单
县发改委 颍上县新集李许民族村
县旅游局 颍上县黄桥镇小集民族村
县国土局 颍上县赛涧乡周台民族村
县农委 颍上县南照镇姚岗民族村
县交运局 颍上县江店孜镇双集民族村
县财政局 颍上县六十里铺桃花店民族村
县教育局 颍上县刘集乡甘罗回族村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社会扶贫
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社会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 日
聚焦贫困县退出加快实施社会扶贫工程
工作方案
为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营造浓厚的社会扶贫氛围,加快脱贫攻坚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精准帮扶、讲究实效”的原则,动员引导县内外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款捐物、产业带动、就业帮扶、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帮助销售农产品、社会救助等方式,助力脱贫攻坚。
二、工作安排
(一)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动员广大民营企业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履行社会责任,投身精准扶贫,以结对、村企共建为主要形式,全面动员我县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采取“多企帮一村” 、“一企帮一村”、“一企帮多村”等方式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力争实现全县316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村全覆盖,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做好与高校食堂对接采购农产品工作。积极主动与安徽农业大学、巢湖学院、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四所高校后勤企业联系,邀请高校到我县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参观考察,实现从田间地头到高校餐桌的“农校对接”模式,确保3月底完成与四所高校对接,有一定品种、数量的农产品进入高校食堂;年底前,可供农产品满足四所高校食堂需求的前提下,“面向采购”量要达到一定规模,校县建立起良好的对接机制和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
(三)开展国家扶贫日活动。制定扶贫日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10.17”国家扶贫日活动。开展扶贫助困活动,即:开展一次募捐,各乡镇、县直单位本着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一次募捐活动,募捐款项及物资一律用于贫困村的扶贫事业;组织一次宣传,在“扶贫日”活动期间,组织一次本行业、本部门优惠政策的宣传;开展一次座谈,各帮扶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贫困村开展座谈,积极为贫困户出谋献策,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根据座谈了解的情况,为贫困村、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多做好事、实事。
(四)加强县域结对帮扶工作。加强与长丰县的深度合作,积极争取帮扶县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
1、强化干部人才培养交流。在强化干部人才培养交流方面,协助受帮扶地区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鼓励各类人才扎根我县建功立业。
2、加强电子商务合作。将我县电商平台扩大推广到长丰县的城镇与乡村,适时利用平台向全国展销。在长丰县开设颍上县特色农产品体验馆,更直接的向城镇居民进行推广。
3、开展结对共建。谋划安排15个乡镇与长丰县乡镇开展“一对一”结对共建,建立乡镇间交流学习、结对互助的平台,鼓励双方乡镇发挥自身优势,在产业发展、招商引资、贫困户帮扶等方面加强合作。
4、动员社会参与。县非公工委、县工商联要牵头向全县发出倡议,鼓励县域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积极参与颍长两县结对帮扶工作,引导长丰县有实力的企业到我县开展捐赠帮扶、产业帮扶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动员管理服务的企业、组织或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共同做好社会扶贫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平台,开辟电视专栏,及时宣传报道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县直各单位利用招商引资、宣传推介等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汇社会之力,聚各方之财,集全民之智,推进脱贫攻坚进程。
(三)建立激励机制。定期开展社会扶贫表彰活动,每年评选一批社会扶贫优秀企业(组织),推荐参加国家和省、市有关表彰,让积极参与社会扶贫的各类主体政治上有荣誉、事业上有发展、社会上受尊重。对贡献突出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在尊重其意愿前提下,可给予项目冠名等激励措施。
(注:本方案由县工商联、扶贫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