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各街道、园区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理论学习和宣讲,提升全区干部群众对脱贫攻坚的政策知晓率,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区脱贫攻坚理论学习和宣讲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宣讲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扶贫工作决策部署,重点就《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脱贫攻坚相关内容开展学习和宣讲活动。
二、学习、宣讲形式
1、集体学习和研讨。党委(党组)要将集体学习、集中研讨和个人自学作为各地各部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认真学、反复学,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此外,要利用“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丰富宣讲形式。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书记讲堂、农村庭院、农村广播、文艺活动等多种形式,打通理论宣讲“最后一公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推动入脑入心。
3、开展专题调研。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专题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学以致用,指导实践。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学习活动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区委宣传部、区委讲师组将组成督查组,对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开展宣讲情况进行抽查,考学、问学,查看学习和宣讲效果。
2、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脱贫攻坚有关学习和宣讲工作作为当前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7月30日前,取得学习和宣讲明显成效。7月底,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开展宣讲活动的记录、图片、新闻信息等资料报送至区委5楼区委讲师组办公室(附件一同报送),此外,年底前实行月底报送制。联系人:潘灵灵,联系电话,2617706。
附件一: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统计表;
附件二:全区各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主题宣讲情况统计表。
中共阜阳市颍泉区委宣传部
2019年7月17日
附件一:
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统计表
单位: 填写时间:
序号 | 学习内容 | 时间 | 地点 | 主持人 | 领学人 | 人数 |
附件二:
全区各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主题宣讲情况统计表
单位: 填写时间:
序号 | 宣讲主题 | 时间 | 地点 | 主讲人 | 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