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全县服务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尤其是餐饮业、旅游业,受到巨大冲击。县委县政府分别于2020年4月和8月发放了两期共一千万元消费券有力的促进了服务行业复苏。为进一步推动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提振餐饮和旅游企业经营信心
和广大市民消费信心激活消费潜力。县委县政府决定再次集中发放第三期500万元消费券
一、活动时间
消费券活动于2020年12月28日0:00开始至12月31日24:00为商家报名时间,消费券发放时间及消费者领券消费时间从2021年1月1日8:00开始至2月28日结束。消费券有效期30日,截止时间为2月28日24:00。
二、这次活动发放额度为五百万元
发放的种类包括餐饮消费券和旅游消费券两大类。餐饮消费券总额三百万元,共发放四万两千张,其中面值200元三千张、面值100元九千张、面值50元三万张。餐饮消费券每天发放总额十万元(当日未领取则持续累加到次日发放),其中面值200元一百张、面值100元三百张、面值50元一千张。旅游消费券总额两百万元,用于魔幻之都、格林童话世界、木一博览园三个AAA级旅游景区,共发放五万七千五百张,其中面值40元四万两千五百张,面值20元一万五千张。旅游消费券每天发放总额7万元(当日未领取则持续累加到次日发放),其中面值40元一千张,面值20元五百张。
三、商家报名时间及方式
商家通过“消费券核销端”(餐饮、旅游)报名参与活动。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0:00至12月31日24:00。
四、消费券领取时间、使用方法及核销规则
消费者可在2021年1月1日上午8:00至1月30日24:00期间通过皖事通App,在【临泉】栏目下选择“临泉县(第三期)消费券”,进入消费券申领界面。餐饮消费券为随机发放200元、100元、50元面值,每人领取一次;旅游券为定额发放40元、20元面值,两种面值每人可领取一次。
消费者领券后在餐饮消费或旅游消费时,通过“皖事通”打开“临泉县第三期消费券”提供核销码给商家,商家输入消费者本次消费的总金额和消费券核销码,即可用券。餐饮消费券单笔消费金额超过消费券面值的2倍(含2倍)以上方可使用,可同时使用多人多张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可以同时兼容商家其它优惠活动。领券后30日内使用,逾期作废。旅游消费券每人一次仅可使用一张,不找零、不重复使用,可以同时兼容景区其它优惠活动。
领券后30日内使用,逾期作废。消费者在使用消费券后,通过扫描商家付款专用“二维码”,支付抵消消费券后的剩余费用,付款到指定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商家通过“消费券核销端”上传相应消费清单和消费券,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审核后返还商家相应的全部消费金额。
消费者领取
消费券有没有限制条件?
消费券是对全社会进行的公开发放,消费者不限户籍都可以申领。只不过因为消费券是借助“皖事通”APP平台进行发放的,所以只要是在“皖事通”APP平台上申领过“安康码”的消费者都可以进行领取使用。
消费券使用过程中
有哪些注意事项?
消费券在领取和使用过程中还是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前面也介绍了,只有在“皖事通”APP平台上申领过“安康码”的消费者才能领取消费券。
二是领取之后只能在通过报名审核后的商家才能使用。具体哪些商家,消费者可以在领取消费券时看到参加活动的商家名单。
三是申领时间,自2021年1月1日0:00开始至2021年1月30日24:00结束,这个期间都可以通过“皖事通”APP进行领取。
四是申领后30日的使用有效期,逾期作废。四是餐饮消费券的使用规则是单笔消费需满足2倍或2倍以上时才能使用消费券。